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7〕106號)精神,為切實加強我州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確保我州飲用水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資源安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安全工作,積極推進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目前全州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局部地區水質有所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逐步提高。但是,隨著全州經濟社會和城鎮化進程加快,我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仍然存在許多問題。目前,大理州12個縣市19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表明,大理市兩個水廠水質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3個縣城鎮(劍川、漾濞、鶴慶)全部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3個縣城鎮(祥云、永平、巍山)部分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5個縣城鎮(彌渡、南澗、賓川、云龍、洱源)達不到地表水三級標準。從監測結果反映出全州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已成為目前環保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
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生活的主要內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經費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二、認真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和保護區劃定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關于開展<全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環發〔2006〕67號)和《云南省環保局關于開展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云環發〔2006〕408號)的統一部署及有關要求,組織環保、水利、衛生、建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按照城鄉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的原則,對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確保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各縣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要在2007年8月15日前報州環保局。
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是編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核心內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規范要求,抓緊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尚未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或者需要對原有保護區進行調整的,必須于2007年7月31日前完成保護區劃定和報批工作。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由縣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后,逐級上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三、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編制和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配備落實應急設備和物資,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要加快集中式應急和備用水源的建設和保護工作,目前沒有備用水源或水源水質不達標的地區要盡快做好集中式備用水源的勘查、選擇、建設和保護工作。
四、切實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管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監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必須設置明顯界標。要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進行整治,依法取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網箱養魚、旅游開發等活動,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水源地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現有污染、破壞水源的設施和排污口2007年內必須予以關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增設排污口,禁止破壞水源涵養林,要因地制宜開展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提高監測質量。各級環保部門負責對本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及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要全部開展定期水質監測,實行月報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水質狀況。各級水利、衛生、建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造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今年內,州政府將組織環保等有關部門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整治和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預案編制情況進行檢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7〕106號)精神,為切實加強我州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確保我州飲用水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資源安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安全工作,積極推進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目前全州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局部地區水質有所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逐步提高。但是,隨著全州經濟社會和城鎮化進程加快,我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仍然存在許多問題。目前,大理州12個縣市19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表明,大理市兩個水廠水質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3個縣城鎮(劍川、漾濞、鶴慶)全部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3個縣城鎮(祥云、永平、巍山)部分達到地表水三級標準,5個縣城鎮(彌渡、南澗、賓川、云龍、洱源)達不到地表水三級標準。從監測結果反映出全州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已成為目前環保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
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生活的主要內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經費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二、認真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和保護區劃定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關于開展<全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環發〔2006〕67號)和《云南省環保局關于開展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云環發〔2006〕408號)的統一部署及有關要求,組織環保、水利、衛生、建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按照城鄉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的原則,對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確保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各縣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要在2007年8月15日前報州環保局。
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是編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核心內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規范要求,抓緊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尚未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或者需要對原有保護區進行調整的,必須于2007年7月31日前完成保護區劃定和報批工作。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由縣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后,逐級上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三、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編制和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配備落實應急設備和物資,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要加快集中式應急和備用水源的建設和保護工作,目前沒有備用水源或水源水質不達標的地區要盡快做好集中式備用水源的勘查、選擇、建設和保護工作。
四、切實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管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監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必須設置明顯界標。要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進行整治,依法取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網箱養魚、旅游開發等活動,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水源地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現有污染、破壞水源的設施和排污口2007年內必須予以關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增設排污口,禁止破壞水源涵養林,要因地制宜開展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提高監測質量。各級環保部門負責對本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及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要全部開展定期水質監測,實行月報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水質狀況。各級水利、衛生、建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造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今年內,州政府將組織環保等有關部門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整治和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應急預案編制情況進行檢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