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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饒府發〔2007〕4號)

   2011-05-31 890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鄉飲用水條件,保障飲用水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鄉飲用水條件,保障飲用水需求,確保飲用水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5〕45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加強我市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增強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改革開放特別是“十五”以來,我市城鄉供水工作全面推進。截止2006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供水工程17處,日供水能力達33萬噸,城市居民自來水普及率達98%以上,初步形成了水源可靠、水質優良的城鄉供水體系。但是,隨著全市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地方存在區域性供水水量不足,水源水質惡化等問題。特別是樂安河德興段的水質下降過快,信江河上饒城區段信江水利樞紐工程建成并下閘蓄水后,水的流速減緩,水體交換量減少,自凈能力降低,導致水質富營養化,并出現了水體異味情況。如何改善城鄉居民飲用水條件,保障飲用水安全,已成為全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新一屆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各地各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保障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務必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事關民生的重大政治性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制度,完善機制,加大投入,制定近中期工作目標和任務,切實抓好這項惠及全民的工作,努力構建平安、和諧新上饒。
 
  二、要著力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各地要以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
 
  首先,要加大水源地污染治理力度,加強污染源控制,嚴格控制工業污染、生活污染、農業污染,從源頭上解決好水源污染問題。第一,要控制住工業污染的排放。各地各部門要對水源地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依法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積極推進循環經濟,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嚴格環保標準,提高新建項目準入門檻。尤其是信江河上饒城區段及其上游的工業污染企業要限期治理,不能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要一律關閉。第二,要控制住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各縣(市)要盡快開工建設污水處理廠,對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2007年,信江河上饒城區段一江兩岸的排污口要治理完畢,沿河上下游排污口也要列入治理計劃。解放河的河道綜合整治要著手準備,本屆政府任期內要治理到位。第三,要千方百計控制住農業污染。各地要扎實推進畜禽養殖場點的污染綜合治理,建設一批生態農業示范工程,信江河城區段上游信州區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點要立即啟動綜合治理方案,要從根本上治理到位。
 
  其次,要立足長遠,加快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建設。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要嚴格執行《江西省生活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辦法》和《上饒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排放污水,禁止從事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拆除現有污染和破壞水源的設施;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要一律予以拆除。各縣(市)縣城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編制和審批工作要在200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時,要積極做好建制鎮的水源保護,著手保護區的劃定工作。
 
  三、要加快城鎮供排水設施建設和改造
 
  各地要根據城鎮發展和產業布局的需要,加快城鎮城市供水設施、排污設施的建設和技術改造,擴大供水范圍,保障用水需求,實現達標排放。“十一五”期間要盡快建成以上饒市中心城區20萬噸/日自來水廠為龍頭的一批城市(縣城)水廠項目,同時把城市供水管網建設作為重點,努力提高供水覆蓋面。上饒中心城區要加快140平方公里范圍的供水和污水管網規劃和建設,新區加快建設,老區加速改造。要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污水處理”的原則,新區做到供水和污水管網一步到位,老城區雨污分流要逐年改造,分步到位。要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上饒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2007年10月底前要開工建設,各縣(市)所在地城鎮也要著手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力爭“十一五”期間全部建成,實現污水集中處理,達標排放。要全面取締城區(城鎮)的自備水源,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采用地下水資源。要積極開辟新水源,加快大坳水庫和縣(市、區)的庫區水源引水工程的前期論證工作,努力解決市區和城鎮備用水源問題。
 
  四、要全面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督管理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上饒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信江河飲用水源保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飲用水源、水廠供水和取水點的水質監督,對取水、制水、供水實施全過程管理。環保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加強對水源水質及水源地環境的檢測;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的監督監測,及時掌握城鄉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水質狀況,定期對供水單位進行檢查,對不合格的供水單位,要依照有關規定嚴格進行查處,并督促限期整改;工商部門要加大對水源保護區內餐飲企業執法檢查力度,對違法排污的企業要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要取締營業執照;各供水單位要建立以水質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操作規程檢測供水水質,并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報表和公開發布制度。衛生、建設部門要根據飲用水水質國家法規標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盡快制定飲用水衛生監測管理辦法。建設、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和鄉村供水單位的管理,促進規范操作,確保供水水質達標。
 
  五、要加大農村飲用水工程建設力度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在新農村建設中,要加快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分年度量化建設任務,逐步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各地各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形成合力,按照“任務統籌安排、部門分工明確、實施各負其責,年度統一驗收”的原則,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的方式推進村級飲水工程建設。有條件的地方,鼓勵從鄉鎮供水工程延伸解決,連村或單村建設高標準的農村自來水工程,實現城鄉統籌區域供水。縣、鄉兩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協調,籌措配套資金,推進工程建設;衛生部門要按照國家法規標準對飲用水質量進行衛生安全評價,加強對項目建設的水質監督監測工作;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補助資金要專款專用及時到位;水利部門要加強在建工程的技術指導、監督、服務和管理,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建立健全飲水工程維護管理制度,確保工程完工后能長期發揮效益。
 
  六、要建立健全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聯動機制、應急機制和自來水污水處理價格動態評估機制
 
  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要在市飲用水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要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建立同一流域水源保護市、區、縣聯動監管機制。各地應根據所轄區域水資源條件,制定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指揮機構、技術、物資和人員保障系統,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啤5痹??⒐┧??史⑸?卮蟊浠?蜆┧??墾現夭蛔閌保?笆逼舳??痹ぐ浮蝊GB2312">各地要按照“有償使用”、“誰污染誰治理誰付費”的原則,根據當地國民經濟發展狀況,結合城市(縣城)居民承受能力,科學合理確定水價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并實行動態評估,適時調整。中心城區水價和污水處理費要實行“同城同價”,信州區與上饒縣的水價、污水處理費要對接并軌。此項工作由市物價局牽頭,市城管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七、要認真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
 
  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治敏感性強的系統工程。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既要著眼當前,又要從長計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籌城鄉、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抓緊編制和完善與全市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密切相關的規劃,形成完整的規劃體系。一是要抓緊完成《上饒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協調好全市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確定一批跨區域調水、蓄水、引水工程;二是要編制好《城鄉居民飲用水工程建設專項規劃》,明確近、中期全市城鄉供水工程的建設目標、任務和措施;三是要組織編制《全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制定全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建設、水源保護、水源涵養、監控設施、應急措施等方面的具體方案,著力解決城市飲用水水源不足、安全保障措施薄弱、應急能力不高以及水污染等問題。
 
  八、要加大水源保護宣傳力度,倡導全社會用水護水新風尚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領導,要高位推動,人人參與,全民動手,特別是信江河谷流域沿線的各縣(區)要大張旗鼓地開展好“保護信江、保護母親河”活動。各群眾團體、街道社區等社會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人民群眾自覺保護母親河、保護飲用水源。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要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給予曝光,社會輿論要對不良行為進行譴責。要在全社會營造一種人人自覺保護母親河的濃厚氛圍,倡導一種文明用水護水的新風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地區: 江西
標簽: 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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