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工商局關于“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區局決定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按照市局工商局《“瘦肉精”專項整治方案》(宜市工商市字〔2011〕5 號)和省工商局《“瘦肉精”專項整治方案》(贛工商市字〔2011〕17號)的工作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監管與誠信自律結合,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事前預防與事后查處相結合、制度建設與監管方式創新相結合,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逐步形成以“依法監管、制度健全、責任到人、安全規范”為主要內容的“瘦肉精”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嚴厲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違法行為,促進肉品消費安全,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放心。
二、組織機構
區局成立袁州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局長黃利民任組長、副局長胡楚兵任副組長,監察室、公平交易局、消保局、注冊局、個體股、市管股、12315投訴中心等相關股室主要負責人及基層分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管股,市管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標和內容
依法抓好豬肉經營者市場主體準入關,嚴厲查處和打擊流通環節經營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違法行為,查處無照經營及違法經營豬肉及其制品的行為、規范豬肉及生豬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生豬批發商和豬肉制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構建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營造安全消費環境,確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1、嚴查生豬批發商、豬肉經營戶的經營主體資格,取締無照經營;
2、嚴查經營戶銷售肉類的檢驗檢疫合格票據,依法查處銷售注水肉、病害肉、未經檢驗檢疫的私宰肉等違法行為;
3、嚴查肉制品的進貨銷貨臺賬,配合相關部門杜絕含“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肉制品流入市場;
四、整治范圍和對象
在全區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轄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生豬批發商,豬肉零售商、豬肉制品經營者及肉食店。
五、整治方式
采取重點督查、交叉檢查、明查暗訪等形式,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特別城鄉結合部市場和農村集市的豬肉監管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對經營含“瘦肉精”豬肉涉嫌犯罪的行為,及時移交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整治措施
(一)全面掌握豬肉市場基本情況
摸清生豬交易市場經營主體,生豬養殖企業經營主體,生豬屠宰企業,生豬批發經營主體,豬肉經營主體及從事豬肉制品經營主體情況。
(二)依法把好豬肉經營者市場主體準入關,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全面清理生豬交易,生豬屠宰和豬肉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上述不符合發照條件和其他無照經營的,按照國務院《無照經營者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監管責任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強化市場主體落實產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推行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度,明確市場開辦者既要與場內經營者,當地工商部門簽訂書面責任書,又要審查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自查豬肉進貨渠道,檢驗檢疫證明。
(四)全面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和經營臺賬制度
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督促生豬批發商和豬肉經營者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經營臺賬制度,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要堅決予以查處。
(五)建立和落實亮證亮照,掛牌經營和經營承諾制度
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營業執照,公示相關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如實標明豬肉的產地來源、定點屠宰廠名稱、進貨時間、價格等相關信息。同時,督促和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簽訂豬肉產品質量合格承諾書。
(六)建立和落實強制退出制度
建立不合格生豬和豬肉退市銷毀制度,凡市場上發現銷售注水肉、有病有害豬肉、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豬肉以及不合格生豬的,市場開辦者應當立即要求經營者退市,經營者拒絕退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對相關不法經營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七)加強對生豬交易環節的管理
各地要將生豬養殖企業,生豬批發,交易市場納入監督管理。督促生豬批發市場開辦者落實產品安全管理責任,不得允許生豬批發商和豬肉經營者在市場內經營死豬或者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建立和完善生豬索證索票、購銷臺賬等制度,對市場內所經營生豬的來源、數量、品種、銷售去向以及檢疫合格證明的主要內容進行登記。
(八)加強巡查監管,嚴厲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1、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建立和落實巡查記錄制度,設立市場巡查本,對每次巡查的時間、巡查對象、巡查人、巡查發現問題,處理意見及時有關請示事項等做好詳細記錄;巡查發現的涉嫌違法經營行為,要嚴厲查處,決不姑息。
2、巡查中發現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違法經營行為,要及時轉送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并配合查處。
七、整改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共分二個階段由今年5月開始,至2012年2月結束。
(一)清理排查階段(5月)
各分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圍繞“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對轄區從事生豬養殖,生豬、豬肉及其制品的經營主體開展清理排查,進行逐一登記,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健全豬肉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檔案材料。認真檢查豬肉經營主體資格,對不合格條件,應責令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依法吊銷其經營執照。
請各單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整治措施逐項落實,6月4日下午前要將自查自糾工作小結及統計報表上報區局市管股。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2月)
開展為期七個月的“瘦肉精”豬肉市場專項整治規范工作,
1、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實施動態監管。各分局要認真做好巡查記錄,督促豬肉經營主體建立和完善購銷臺賬,查驗進貨票證等內部管理制度,促進豬肉經營主體加強自律,提高其責任意識。
2、嚴厲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加大對各類生豬養殖單位和個人、豬肉經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查處銷售含“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肉制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銷售注水肉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走村竄鄉收購病死豬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將病死豬肉、為經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豬肉在市場內銷售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將不合格豬肉鹵臘加工成品出售的違法行為。
3、建立健全消費維權網絡。以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體系為依托,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暢通群眾申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檢查總結階段(2012年1月-2月)
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通過市場日常巡查,突出檢查,重點抽查等管理方式,強化對轄區內不法“瘦肉精”豬肉經營主體的動態監管,掌握本地區豬肉經營主體情況。同時,督促指導豬肉經營主體建立健全臺賬和索票備案等內部管理指導,對違法經營的,要堅決予以查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的學習,各分局要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學習,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自身的監管責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二)加強宣傳和引導工作。各單位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爭取支持,加強與當地媒體的溝通,通過電視、廣播、印制和張貼等形式的宣傳,持續保持“瘦肉精”豬肉市場整治的高壓態勢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職能部門配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加強與農業、商務、物價、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互通信息,聯合執法,發揮綜合監管優勢。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分局要實行豬肉市場監管月報制,并于每月20日前將當月豬肉市場監管工作、情況和《豬肉市場監管統計表》及時報區局市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