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部署,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依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1〕29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強化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職能,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治理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及時查處食品違法大案要案,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增強公眾食品消費安全感,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不受危害。
(二)具體目標
1.按照《遼寧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遼食安委發〔2011〕6號)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縣以下基層組織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員,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開展。
2.規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嚴厲打擊違法添加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種植業菜籃子產品合格率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3.嚴厲打擊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為。
4.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5.全面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有效運行《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管理系統,做好餐飲服務監督抽檢、食品安全調查評價、風險監測等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二、重點工作任務
堅持日常監管與重點監管、環節監管與品種監管、源頭監管與全程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重點從以下6個方面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從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加強乳制品綜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乳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要重點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推進生鮮乳收購站(點)標準化建設,打擊收購站(點)之間違規進行生鮮乳交易行為,加大對生鮮乳和奶畜飼料的監督抽檢工作力度。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落實企業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措施。嚴格乳制品銷售者資質要求,建立乳制品經營單位基本信息資料檔案,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監督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乳制品生產經營記錄和進貨查驗制度,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企業試點建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
(二)加強食用油綜合治理。
重點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和監測,打擊非法生產劣質食用油行為;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等行為。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
(三)加強鮮肉和肉制品綜合治理。
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強化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屠宰檢疫檢驗、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整治定點屠宰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定點資質行為;嚴禁私屠濫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擊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經檢疫檢驗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為。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豬養殖場(戶)和誘導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的經紀人以及肉牛、肉羊、生豬屠宰廠為整治重點,加強監管和監測力度,從源頭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進入屠宰市場。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
(四)加強食品添加劑綜合治理。
深入開展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嚴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標準、超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行為;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嚴禁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識標注。要加強對食品中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格實行三聚氰胺銷售實名登記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飼料企業銷售三聚氰胺。
(五)加強酒類綜合治理。
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秩序,加大市場檢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葡萄酒類行為,重點整治非法勾兌和生產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酒類行為,全面清理不符合經營資質的白酒和葡萄酒類銷售單位。嚴格落實白酒和葡萄酒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質量安全溯源制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推進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和酒類流通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六)加強保健食品綜合治理。
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管工作,整頓保健品生產和經營環節中的違法行為。加大對保健食品中可能被違法添加藥物的檢測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為。推進保健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認識,狠抓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確保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 加強機制建設,切實增強政府監管效能。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和理順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8月底前必須完成衛生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能轉換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明確辦事機構。要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落實各項工作保障措施,增加人員和裝備,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能力。
(三)明確監管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各項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將食品安全列入全市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內容,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各級政府和部門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第二責任人,具體主管人員是第三責任人。要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細化工作任務,逐層落實責任分工。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對涉及多環節、跨部門監管的職責,如食用農產品監管、生豬產品監管、保健食品監管、食品專業儲存與運輸企業監管、現制現售食品的監管、“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的監管、“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監管、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的監管等8個方面的職責要進行梳理和明確。
3.加強基礎能力和應急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強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檢測評估力度,擴大檢驗范圍和頻次。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能力建設,建設數據交換平臺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及時對風險進行評估。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
(四)加強企業管理,切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只有企業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義務,食品安全才能從根本上得到保證。各監管部門要把監督、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作為工作的落腳點,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和部署,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法定職責和義務,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及餐飲服務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并實施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獎懲制度、管理記錄制度、供應商實地查驗制度、食品添加劑管理使用制度、變質和過期食品銷毀制度、標簽標識相關規定制度、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企業自檢制度等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制度。監管部門應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五)加強宣傳教育,切實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誠信道德素養。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大力開展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進行行業誠信自律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廣泛宣傳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程序,及時準確發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勵群眾投訴舉報,調動全社會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六)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報告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并將信息報送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進行考核。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信息要及時報告。
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強化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職能,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治理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及時查處食品違法大案要案,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增強公眾食品消費安全感,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不受危害。
(二)具體目標
1.按照《遼寧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遼食安委發〔2011〕6號)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縣以下基層組織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員,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開展。
2.規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嚴厲打擊違法添加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種植業菜籃子產品合格率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3.嚴厲打擊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為。
4.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5.全面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有效運行《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管理系統,做好餐飲服務監督抽檢、食品安全調查評價、風險監測等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二、重點工作任務
堅持日常監管與重點監管、環節監管與品種監管、源頭監管與全程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重點從以下6個方面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從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加強乳制品綜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乳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要重點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推進生鮮乳收購站(點)標準化建設,打擊收購站(點)之間違規進行生鮮乳交易行為,加大對生鮮乳和奶畜飼料的監督抽檢工作力度。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落實企業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措施。嚴格乳制品銷售者資質要求,建立乳制品經營單位基本信息資料檔案,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監督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乳制品生產經營記錄和進貨查驗制度,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企業試點建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
(二)加強食用油綜合治理。
重點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和監測,打擊非法生產劣質食用油行為;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等行為。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
(三)加強鮮肉和肉制品綜合治理。
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強化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屠宰檢疫檢驗、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整治定點屠宰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定點資質行為;嚴禁私屠濫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擊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經檢疫檢驗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為。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豬養殖場(戶)和誘導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的經紀人以及肉牛、肉羊、生豬屠宰廠為整治重點,加強監管和監測力度,從源頭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進入屠宰市場。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
(四)加強食品添加劑綜合治理。
深入開展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嚴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標準、超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行為;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嚴禁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識標注。要加強對食品中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格實行三聚氰胺銷售實名登記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飼料企業銷售三聚氰胺。
(五)加強酒類綜合治理。
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秩序,加大市場檢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葡萄酒類行為,重點整治非法勾兌和生產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酒類行為,全面清理不符合經營資質的白酒和葡萄酒類銷售單位。嚴格落實白酒和葡萄酒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質量安全溯源制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推進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和酒類流通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六)加強保健食品綜合治理。
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管工作,整頓保健品生產和經營環節中的違法行為。加大對保健食品中可能被違法添加藥物的檢測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為。推進保健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認識,狠抓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確保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 加強機制建設,切實增強政府監管效能。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和理順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8月底前必須完成衛生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能轉換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明確辦事機構。要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落實各項工作保障措施,增加人員和裝備,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能力。
(三)明確監管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各項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將食品安全列入全市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內容,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各級政府和部門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第二責任人,具體主管人員是第三責任人。要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細化工作任務,逐層落實責任分工。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對涉及多環節、跨部門監管的職責,如食用農產品監管、生豬產品監管、保健食品監管、食品專業儲存與運輸企業監管、現制現售食品的監管、“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的監管、“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監管、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的監管等8個方面的職責要進行梳理和明確。
3.加強基礎能力和應急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強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檢測評估力度,擴大檢驗范圍和頻次。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能力建設,建設數據交換平臺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及時對風險進行評估。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
(四)加強企業管理,切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只有企業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義務,食品安全才能從根本上得到保證。各監管部門要把監督、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作為工作的落腳點,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和部署,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法定職責和義務,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及餐飲服務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并實施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獎懲制度、管理記錄制度、供應商實地查驗制度、食品添加劑管理使用制度、變質和過期食品銷毀制度、標簽標識相關規定制度、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企業自檢制度等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制度。監管部門應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五)加強宣傳教育,切實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誠信道德素養。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大力開展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進行行業誠信自律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廣泛宣傳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程序,及時準確發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勵群眾投訴舉報,調動全社會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六)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報告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并將信息報送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進行考核。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信息要及時報告。
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