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4期)》和《省市場監管局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8期)》,其中涉及我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我市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福安食品有限公司接收南京好味來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生產的原味咔嗞酥,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企業使用的食用油儲存時間過長。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4元;罰款10000元。
2、南京市溧水區青芳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江蘇宿遷市洋河鎮國酒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色貴賓灑,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6瓶,共計1.49公斤,貨值144元,已銷售6瓶。未召回原因:已經銷售完畢,未能召回。經排查分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環節質量控制不嚴引起的。溧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
3、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應天西路店銷售的標稱宿遷市金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5公斤,貨值138元;已銷售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采取召回措施,未能實際召回。針對企業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4、南京市六合區京閩鮮超市店銷售的標稱南通麥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士頓(面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國家標準規定。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4.48公斤,貨值112元;已銷售4.48公斤,庫存0。未召回原因:已啟動召回程序,未能實際召回。針對企業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日期:2020-08-02
1、南京福安食品有限公司接收南京好味來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生產的原味咔嗞酥,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企業使用的食用油儲存時間過長。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4元;罰款10000元。
2、南京市溧水區青芳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江蘇宿遷市洋河鎮國酒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色貴賓灑,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6瓶,共計1.49公斤,貨值144元,已銷售6瓶。未召回原因:已經銷售完畢,未能召回。經排查分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環節質量控制不嚴引起的。溧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
3、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應天西路店銷售的標稱宿遷市金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5公斤,貨值138元;已銷售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采取召回措施,未能實際召回。針對企業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4、南京市六合區京閩鮮超市店銷售的標稱南通麥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士頓(面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國家標準規定。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4.48公斤,貨值112元;已銷售4.48公斤,庫存0。未召回原因:已啟動召回程序,未能實際召回。針對企業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日期:20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