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0年國轉移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ㄒ唬┘庠辇埮l配送中心銷售的標稱為四川瀘州瀘川酒廠生產的小雜糧,規格型號為250mL/瓶,生產日期為2018-11-18,經西寧海關技術中心檢驗,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規定,酒精度檢出值為32.9%vol,標準規定34%vol~36%vol。
?。ǘ┪鲗幨谐侵袇^望富豆制品店經銷的黃豆芽,購進日期為2020-07-24,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25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三)西寧霞樂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為武威天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原味葵花籽,生產日期為2020-04-08,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的規定,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6g/100g,標準規定≤0.80g/100g。
對抽檢發現的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
2.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3.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5.關于部分檢測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說明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3. 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4.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5.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說明
日期:2020-09-09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ㄒ唬┘庠辇埮l配送中心銷售的標稱為四川瀘州瀘川酒廠生產的小雜糧,規格型號為250mL/瓶,生產日期為2018-11-18,經西寧海關技術中心檢驗,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規定,酒精度檢出值為32.9%vol,標準規定34%vol~36%vol。
?。ǘ┪鲗幨谐侵袇^望富豆制品店經銷的黃豆芽,購進日期為2020-07-24,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25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三)西寧霞樂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為武威天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原味葵花籽,生產日期為2020-04-08,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的規定,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6g/100g,標準規定≤0.80g/100g。
對抽檢發現的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
2.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3.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5.關于部分檢測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說明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3. 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4.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5.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說明
日期: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