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類食品10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企業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食品添加劑問題
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附件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蛋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餅干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日期:2020-11-04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企業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食品添加劑問題
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附件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蛋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餅干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日期: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