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出通知:近日,檢疫所監控檢查后發現,中國產蘆筍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為此,對于下述食品,將對殘留農藥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從而查明該類食品是否有可能違反食品衛生法。
1 對象食品
中國產蘆筍及其加工品(限于簡單加工)
2 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已查出違規企業出口的蘆筍進口申報時,請保留貨物,并且對于進口商實行關于辛硫磷的自主檢查
(2)對于中國產蘆筍及其加工品,將關于殘留農藥(含有辛硫磷)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
參考
1 品名:加熱后攝取冷凍食品(凍結之前未加熱)蘆筍
2 生產國:中國
3 檢查結果:辛硫磷0.03ppm (標準值:0.02ppm)
4檢疫所:大阪檢疫所(申報號:第61014384630號2欄)
日期:200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