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十八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并同時含有另一款防腐劑山梨酸,而樣本的食物標簽并未有標明該兩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蜜棗
產地:中國
經銷商:尚品之薈有限公司
凈重:每包二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恒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上述蜜棗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一百八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百。而樣本的食物標簽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樣本同時檢出含有百萬分之一百的山梨酸,雖然含量低于法例列明的最高準許含量百萬份之一千,惟該樣本的食物標簽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并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而有關經銷商亦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于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2291 6216,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鹽腌的魚制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后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征狀。
發言人補充說:「就上述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而言,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簽)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簽,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日期:2020-12-19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蜜棗
產地:中國
經銷商:尚品之薈有限公司
凈重:每包二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恒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上述蜜棗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一百八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百。而樣本的食物標簽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樣本同時檢出含有百萬分之一百的山梨酸,雖然含量低于法例列明的最高準許含量百萬份之一千,惟該樣本的食物標簽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并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而有關經銷商亦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于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2291 6216,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鹽腌的魚制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后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征狀。
發言人補充說:「就上述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而言,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簽)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簽,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日期: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