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充分利用財政項目和社會資源開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聯合試驗,加快農藥登記步伐,為特色農業產業發展提供支撐服務?,F就聯合試驗、集中評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聯合試驗組織方式
各?。▍^、市)農業農村部門或農藥檢定機構要積極利用財政項目資金和社會資源,組織指導登記試驗單位開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藥聯合試驗,并做好聯合試驗備案、樣品封樣和試驗監管工作。
二、關于聯合試驗要求
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聯合試驗資料,試驗項目和試驗點數應符合《農藥登記資料要求》(農業部公告第2569號)附件6《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附件9《農藥登記殘留試驗點數要求》以及《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區域指南》等規定。原則上選擇相同有效成分、相同含量、相同劑型的,在其他作物上同類靶標生物已登記的農藥產品(限于殺蟲殺螨劑、殺菌劑)開展聯合試驗。確需相同劑型、不同含量農藥產品開展聯合試驗的,可選擇有代表性產品開展藥效和殘留試驗,其他含量產品藥效試驗應增設1個劑量的同步驗證處理。
承擔項目的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會同省級農藥檢定工作機構制定農藥登記聯合試驗方案,逐一列出參與聯合試驗的企業產品名單,并進行統一試驗備案和試驗樣品封樣,認真組織做好登記試驗。聯合試驗資料及其技術審查意見可用于參加聯合試驗產品的擴大使用范圍登記,未參加聯合試驗的企業產品不能使用。
三、關于評審工作流程
試驗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農藥檢定機構及時提交完整的聯合試驗報告。省級農藥檢定機構對聯合試驗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統一向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提出集中評審意向,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開展集中評審,形成技術審查意見。農業農村部收到省里集中登記申請后,將按照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綠色通道進行審查、評審。
四、有關要求
?。ㄒ唬┮幏顿Y料要求。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資料應包括《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關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所規定的資料、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或省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或農藥檢定機構)組織開展聯合試驗的相關證明材料等。集中申報的聯合試驗產品中,至少有一份完整的試驗資料,其余產品可提交產品摘要。聯合試驗集中評審會議紀要應作為農藥登記資料一并保存。
(二)加強組織引導。各地要根據轄區特色小宗作物病蟲害防控用藥需求,引導登記試驗單位和農藥生產企業積極參與聯合試驗,積極推進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
(三)加強用藥指導。聯合試驗農藥產品登記時,其標簽應統一標注“在推廣使用前,應先在##(登記)作物上開展小范圍的作物安全性試驗”。各地加強用藥指導服務,避免藥害事故發生,防范農藥殘留風險。
聯系人:部農藥管理司黃輝,010-59192899;部農藥檢定所葉貴標,010-59194302。
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
2020年12月23日
抄送: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為充分利用財政項目和社會資源開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聯合試驗,加快農藥登記步伐,為特色農業產業發展提供支撐服務?,F就聯合試驗、集中評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聯合試驗組織方式
各?。▍^、市)農業農村部門或農藥檢定機構要積極利用財政項目資金和社會資源,組織指導登記試驗單位開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藥聯合試驗,并做好聯合試驗備案、樣品封樣和試驗監管工作。
二、關于聯合試驗要求
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聯合試驗資料,試驗項目和試驗點數應符合《農藥登記資料要求》(農業部公告第2569號)附件6《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附件9《農藥登記殘留試驗點數要求》以及《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區域指南》等規定。原則上選擇相同有效成分、相同含量、相同劑型的,在其他作物上同類靶標生物已登記的農藥產品(限于殺蟲殺螨劑、殺菌劑)開展聯合試驗。確需相同劑型、不同含量農藥產品開展聯合試驗的,可選擇有代表性產品開展藥效和殘留試驗,其他含量產品藥效試驗應增設1個劑量的同步驗證處理。
承擔項目的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會同省級農藥檢定工作機構制定農藥登記聯合試驗方案,逐一列出參與聯合試驗的企業產品名單,并進行統一試驗備案和試驗樣品封樣,認真組織做好登記試驗。聯合試驗資料及其技術審查意見可用于參加聯合試驗產品的擴大使用范圍登記,未參加聯合試驗的企業產品不能使用。
三、關于評審工作流程
試驗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農藥檢定機構及時提交完整的聯合試驗報告。省級農藥檢定機構對聯合試驗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統一向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提出集中評審意向,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開展集中評審,形成技術審查意見。農業農村部收到省里集中登記申請后,將按照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綠色通道進行審查、評審。
四、有關要求
?。ㄒ唬┮幏顿Y料要求。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資料應包括《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關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所規定的資料、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或省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或農藥檢定機構)組織開展聯合試驗的相關證明材料等。集中申報的聯合試驗產品中,至少有一份完整的試驗資料,其余產品可提交產品摘要。聯合試驗集中評審會議紀要應作為農藥登記資料一并保存。
(二)加強組織引導。各地要根據轄區特色小宗作物病蟲害防控用藥需求,引導登記試驗單位和農藥生產企業積極參與聯合試驗,積極推進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
(三)加強用藥指導。聯合試驗農藥產品登記時,其標簽應統一標注“在推廣使用前,應先在##(登記)作物上開展小范圍的作物安全性試驗”。各地加強用藥指導服務,避免藥害事故發生,防范農藥殘留風險。
聯系人:部農藥管理司黃輝,010-59192899;部農藥檢定所葉貴標,010-59194302。
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
2020年12月23日
抄送: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