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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期)

   2021-01-20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989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等3類食品53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等3類食品53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30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重金屬污染物、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阜陽、黃山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標問題


  華潤萬家商業(合肥)有限公司銅陵北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省徽之韻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培根火腿,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合肥翡翠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瀨尿蝦(海水蝦),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黃山市徽州區民潤商行銷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徽萬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阜陽潁州區采蓮郡分公司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肥東縣胡學翠中心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合肥博之雅商貿有限公司四里河路分公司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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