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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期)

   2021-01-27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858
核心提示: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調味品、蜂產品、水產制品、
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調味品、蜂產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11大類食品650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5大類10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品質未達標、違規添加禁用物質、濫用農獸藥、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未央區西北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田小艷(個體戶)銷售的標稱富平縣太平金山粉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紅薯粉條, 1批次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 第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漢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空港新城喜客來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許昌何源豆制品廠生產的勝佳利牌豆油皮, 1批次蛋白質不符合《非發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科儀陽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高陵區田園佳和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陜西旭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腐竹, 1批次蛋白質不符合《非發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中檢科測試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四、富平縣王以沫餐飲店銷售的豆芽, 1批次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臨渭區鴻光川味火鍋店(所在地渭南市)銷售的黃豆芽, 1批次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西安市鄠邑區保權鮮肉店銷售的標稱戶縣鑫旺肉聯廠生產的豬里脊肉(生),1批次氧氟沙星不符合原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科儀陽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七、西安市航空基地田園果蔬超市店銷售的韭菜,1批次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中檢科測試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八、安康市喜盈門商貿有限公司中心店銷售的鯽魚,1批次恩諾沙星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九、眉縣眾鑫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渭南潤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潤味香+圖形字母)牌手工鍋巴(小米爆辣), 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十、洋縣盛洋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安健瑞新商貿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戶縣旺通食品廠生產的健瑞牌綠豆鍋巴, 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日期:2021-01-27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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