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三批長江禁捕違法案例

   2021-02-05 上海市場監管微信號262
核心提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本市市場監管系統扎實推進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  截至目前,全市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本市市場監管系統扎實推進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
 
  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7.3萬人次,檢查各類水產品經營企業10.75萬家次,監測電商平臺(網站)133萬個次,對電商平臺開展行政指導4707個次,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條。立案查處68件案件,結案33件,其中4起案件被總局作為典型案例向全國宣傳推廣。
 
  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開始實施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為持續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現公開曝光第三批長江禁捕典型違法案例。
 
  典型違法案例


  案例1:


  上海新龍雅舍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分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0年10月20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梅賽德斯奔馳文化中心一家名為“漁童”的餐飲單位檢查時,發現多塊含有“時令味道 長江生鮮”、“用粵菜手法演繹時令江鮮”、“江鮮中的米其林”字樣的海報。經查,未發現當事人使用河鮮及長江生鮮等食材。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2:


  上海市崇明縣帝樂農莊餐館


  涉嫌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0年10月16日,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對崇明縣帝樂農莊餐館位于崇明區豎新鎮前衛村539號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大眾點評網站上開設的一家名稱為“帝樂農莊餐館(崇明前衛村店)”的店鋪,2020年7月1日起,當事人在該店鋪內“推薦菜>商家招牌菜”頁面發布有“長江白水魚”等菜品,經查實,當事人對外銷售的白水魚實際為魚塘白水魚,并非長江白水魚。該店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處罰。
 
  案例3:


  上海偉昌行餐飲有限公司


  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11月19日,通過舉報來源,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神州智慧天地廣場開展實地核查。核查發現,位于天山西路567號神州智慧天地廣場外立面張貼有“山里親戚 古皖佳肴 長江魚鮮”的店招內容。店招由當事人設計并委托廣告公司制作安裝,其店內銷售的菜品中未查見長江魚鮮,也未查見長江魚鮮的進貨記錄。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4:


  上海市寶山區楊彩歷農產品經營部


  涉嫌未履行進貨查驗案
 
  2020年8月25日,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寶山區美文路569號一層市場內的寶山區楊彩歷農產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現場當事人不能提供其銷售鱘魚的完整進貨憑證。2020年9月11日,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未按規定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現查明:2020年8月21日,當事人向上海某公司采購鱘魚時未查驗該供貨者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未按規定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處罰。圖片
 
  案例5:


  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9月23日,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現場檢查,當事人經營“楠樺飯店”,店門口的顯示屏上顯示有“紅燒長江回魚”。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貨記錄,當事人銷售的鮰魚來自養殖場,非長江捕撈漁獲物。9月26日,當事人主動調整宣傳內容,消除違法行為。當事人上述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處罰。



日期:2021-02-05
 
地區: 上海
標簽: 監管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