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3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0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我市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溧水區如海副食品超市店銷售的標稱無為縣匯香園食品廠生產的爽心步步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的。溧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并決定處罰如下: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25盒爽心步步糕;沒收違法所得26.25元;罰款2000元。
2、南京悅購旺浦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黑芝麻(生),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25公斤,共計25公斤,貨值443.3元;已銷售25公斤,共計2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浦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沒收違法所得39.56元;罰款2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日期:2021-10-10
1、南京市溧水區如海副食品超市店銷售的標稱無為縣匯香園食品廠生產的爽心步步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的。溧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并決定處罰如下: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25盒爽心步步糕;沒收違法所得26.25元;罰款2000元。
2、南京悅購旺浦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黑芝麻(生),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25公斤,共計25公斤,貨值443.3元;已銷售25公斤,共計2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浦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沒收違法所得39.56元;罰款2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日期: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