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巴西衛生監督局(ANVISA)發布第114號決議草案—MERCOSUR有關快餐食品(食品第18類)添加劑及其最高殘留限量的技術法規。
法規規定了快餐食品(食品第18類),尤指亞類18.1—馬鈴薯、谷類、面粉或淀粉;18.2 -油籽和帶皮或不帶皮的加工干果等制成的快餐食品中添加劑的最高限量。
日期:2008-03-05
2008年1月15日,巴西衛生監督局(ANVISA)發布第114號決議草案—MERCOSUR有關快餐食品(食品第18類)添加劑及其最高殘留限量的技術法規。
法規規定了快餐食品(食品第18類),尤指亞類18.1—馬鈴薯、谷類、面粉或淀粉;18.2 -油籽和帶皮或不帶皮的加工干果等制成的快餐食品中添加劑的最高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