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生函〔2013〕86號
海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調整冬青科苦丁茶為普通食品的請示》(瓊衛法規〔2012〕38號)收悉。經研究, 我委同意將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為普通食品管理。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此復。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3年4月10日
食品伙伴網編輯注:衛生部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中,將“苦丁茶”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