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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州長建議修訂《65提案》

   2013-06-26 廈門WTO工作站420
核心提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會于5月24日通過一項法案,當中納入了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早前提案中的若干條文,內容是擬修訂《65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會于5月24日通過一項法案,當中納入了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早前提案中的若干條文,內容是擬修訂《65提案》(安全飲用水及禁用有毒物質法案)。

    《65提案》規定,加州須公布一份載有已知致癌物質及生殖毒物的化學品清單,并且每年更新。加州的企業若知悉所提供之消費品、食品、藥物或其他產品含有大量受監管限制的化學物質,必須通知加州消費者。符合這項規定的方法,一般是在產品貼附有警告字句的標簽。員工不足10名的小型企業、政府部門以及公共供水系統則獲豁免于這項警示規定。 

    布朗表示,《65提案》原是良法,幫助了許多人,卻可能被某些謀求私利的律師及團體濫用。2013年1月1日至5月24日期間,根據《65提案》發出的534張執法通知中,近300張是由專業訟師提出。其中兩名訟師發起的訟案,占今年到目前為止全部《65提案》訴訟的44%之多。其余執法通知由多個消費者監察組織提出。

    布朗建議,第一,對《65提案》的律師費設定上限;第二,要求原告人提出更有力的資料,證明控訴有理,才能展開訴訟;第三,要求披露更多關于原告人的資料;第四,設定代替罰款的和解金額上限;第五,對于損害生殖系統的化學物質,加州應有權調整需要提供警告的程度;第六,須向公眾提供更多有用的資料,讓他們得知接觸到的是何種物質,以及如何保護自己。

    加州議會于5月24日通過的法案(議會第227號法案),主要是針對向零售企業提出的訴訟。法案草擬人表示,近期不少酒吧、餐廳及咖啡店等商業場所接獲違法通知,理由是沒有展示告示牌或展示方法不當。根據該法案,假如涉嫌違法者遵守若干條件,包括糾正錯誤及繳交500美元民事罰金,有關方面便不得采取執法行動。

    近年,環境衛生中心(CEH)提出多宗和《65提案》有關的訴訟,擔心加州州長的建議會削弱法例中重要的條文。該中心尤其關注,假如容許某些可引致生殖問題的化學物質含量上升,加州將出現更多有害的產品。

    詳情參見:http://www.fdalawblog.net/fda_law_blog_hyman_phelps/2013/06/california-proposition-65-reform-clears-first-hurdle.html



日期:2013-06-26
 
標簽: 飲用水
行業: 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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