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蒙古國海關總局關于蒙古國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的規定,允許符合檢驗檢疫要求的蒙古國乳品進口。現將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22年3月6日
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蒙古國海關總局關于蒙古國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
(四)《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進口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二、允許進口產品
蒙古國輸華乳品是指原產于蒙古國、以經過適當熱處理的奶牛乳、山羊乳和綿羊乳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乳及乳制品,包括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等。
三、生產設施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生產企業應當符合中國和蒙古國有關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要求,應經蒙古國官方批準或注冊,并獲得中方注冊。
四、為輸華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要求
(一)采集生乳前至少1個月,養殖場無口蹄疫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采集生乳時,養殖場未發現炭疽臨床癥狀。
(三)養殖場無牛結核病、副結核、牛瘟、裂谷熱、小反芻獸疫、羊天花、傳染性牛胸膜肺炎。
(四)養殖場受蒙古國技術監督總局監管。
(五)養殖場及其周邊地區未因動物疾病按OIE法典和蒙古國動物衛生法規規定而受到檢疫限制。
五、檢疫審批要求
蒙古國輸華巴氏殺菌乳和以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應事先辦理檢疫審批,獲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六、證書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隨附蒙古國官方簽發的衛生證書。
七、食品安全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八、包裝和標識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必須用符合中國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外包裝要標明生產廠注冊編號。內包裝須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標簽上至少應注明原產國、品名、企業注冊號、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凈含量等內容。
九、存放和運輸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的存放、運輸的全過程,均應符合衛生條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貨物裝入集裝箱后,應加施封識,封識號須在衛生證書中注明。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及更換包裝。
十、其他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來自獲得海關總署注冊的生產企業。獲得注冊的蒙古國輸華乳品企業名單,可通過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22-03-08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22年3月6日
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蒙古國海關總局關于蒙古國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
(四)《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進口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二、允許進口產品
蒙古國輸華乳品是指原產于蒙古國、以經過適當熱處理的奶牛乳、山羊乳和綿羊乳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乳及乳制品,包括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等。
三、生產設施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生產企業應當符合中國和蒙古國有關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要求,應經蒙古國官方批準或注冊,并獲得中方注冊。
四、為輸華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要求
(一)采集生乳前至少1個月,養殖場無口蹄疫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采集生乳時,養殖場未發現炭疽臨床癥狀。
(三)養殖場無牛結核病、副結核、牛瘟、裂谷熱、小反芻獸疫、羊天花、傳染性牛胸膜肺炎。
(四)養殖場受蒙古國技術監督總局監管。
(五)養殖場及其周邊地區未因動物疾病按OIE法典和蒙古國動物衛生法規規定而受到檢疫限制。
五、檢疫審批要求
蒙古國輸華巴氏殺菌乳和以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應事先辦理檢疫審批,獲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六、證書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隨附蒙古國官方簽發的衛生證書。
七、食品安全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八、包裝和標識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必須用符合中國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外包裝要標明生產廠注冊編號。內包裝須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標簽上至少應注明原產國、品名、企業注冊號、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凈含量等內容。
九、存放和運輸要求
蒙古國輸華乳品的存放、運輸的全過程,均應符合衛生條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貨物裝入集裝箱后,應加施封識,封識號須在衛生證書中注明。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及更換包裝。
十、其他
蒙古國輸華乳品應來自獲得海關總署注冊的生產企業。獲得注冊的蒙古國輸華乳品企業名單,可通過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蒙古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