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智利農業部發布第1066號決議,修訂干制植物產品入境的植物檢疫要求法規。主要內容:(1)干制植物產品定義。通過自然干燥過程除去大部分水分的植物產品;(2)干制植物產品必須由原產國的官方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證書附加聲明:有害生物在原產國不存在,加蓋出口商原產國國家植保機構印章;到達智利時印章必須完好無損、不含植物殘骸、無直徑大于或等于3毫米泥土;(3)提供了防治谷斑皮蠹的熏蒸處理用藥品、溫度時間方案;(4)包裝材料必須能夠滿足在入境口岸采取檢疫處理措施;不允許使用發泡聚苯乙烯容器、密封袋或任何其他導致熏蒸劑無法滲透的材料;包裝和托盤的木材,以及其他材料必須符合入境檢疫規定;(5)每批貨物將在入境口岸接受檢查,以對其進口所制定的植物檢疫要求進行實物和文件驗證檢查;(6)刪除2020年第8308號決議的其他產品,保留干制八角茴香、肉桂、丁香產品的進口仍需注明原產地和附加上述要求聲明。該決議自發布之日實施。
日期:2022-03-14
日期: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