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出通知,近日,檢疫所監控檢查后發現,中國產新鮮芝麻籽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為此,對于下述食品,將對殘留農藥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
1 對象食品
中國產芝麻籽及其加工品(限于簡易加工)
2 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中國一家已檢出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出口的芝麻籽進口申報時,請保留貨物,并且對于進口商實行關于甲基對硫磷的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產芝麻籽關于殘留農藥(甲基對硫磷)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
參考
1 品名:新鮮芝麻籽
2 生產國:中國
3 檢查結果:甲基對硫磷 0.06ppm(基準值:0.01ppm)
4 檢疫所:名古屋檢疫所(申報號:第53005595571號1欄)
日期:200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