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泰國發布G/SPS/./THA/216號通報:泰國農業標準"花生仁:黃曲霉毒素最大限量"草案。
該標準建立了最大限量和控制措施,以減少將用于食品的未加工干花生仁中的黃曲霉毒素,供國產、進口和出口未加工干花生仁在生產、貿易和檢驗時執行。
. 花生仁中的總黃曲霉毒素含量不得超過20μg/kg.
. 對花生生產商規定了以下控制措施:
1. 在配送前應將發霉的、破碎的、損傷的花生仁和外來的雜質挑揀出來。
2. 在配送前生產商應檢驗每批花生仁的黃曲霉毒素含量。
. 花生出口商應證明出口未加工花生仁是由依據該標準授予證書的注冊花生生產商生產的,并隨附黃曲霉毒素含量不超過進口國限量的檢驗結果。
. 花生進口商應證明進口未加工花生仁是由有該標準規定的控制措施的花生生產商生產的,并隨附主管機關或認可實驗室出具的黃曲霉毒素含量不超過20 μg/kg的檢驗結果。
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期為9月21日。批準和公布日期待定,預計于公布后12個月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 http://members.wto.org/cr.attachme.ts/2013/sps/THA/13_2920_00_e.pdf
日期: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