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標準清理領導小組和專家組,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進行清理。食品標準清理工作分為食品產品、理化檢驗方法、微生物檢驗方法、食品毒理學評價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類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規范8個工作組。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清理專家組對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涉及的特殊膳食類食品相關標準進行整理和評估,依據《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開展標準清理工作,提出標準的清理意見。
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清理專家組研究確定了本類食品標準的具體清理工作方案、工作方式和具體安排,認真梳理現行特殊膳食類食品相關標準,根據我國特殊膳食類食品管理要求,充分借鑒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地區)特殊膳食類食品管理經驗,逐項分析和評估標準,提出清理工作意見。專家組研究了國際組織和歐盟、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和地區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框架體系,通過借鑒國外管理經驗,結合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實際情況,研究我國現行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的清理建議和擬定的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框架。如考慮將《運動營養食品》、《輔食營養補充品通用標準》等修訂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此次標準清理充分考慮了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特點、現行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執行情況、標準配套性等問題,特別是研究相關產品標準與《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等基礎標準關系等,注重標準間的配套和銜接,重點解決標準之間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清理過程未出現重大分歧意見。
專家組分析整理了相關的25項標準,提出清理建議:1.建議廢止《營養強化小麥粉》等11項標準;2.建議將《運動營養食品通則》等3項標準修訂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3.建議將《運動營養食品 能量補充食品》等5項標準整合到《運動營養食品通則》;4.《綠色食品 嬰幼兒谷粉》為認證認可標準,不納入食品安全標準體系;5.建議《嬰兒配方食品》等5項標準繼續有效。
我委將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按照食品標準清理結果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和制定、修訂工作。對建議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將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和起草工作。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2012)、《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為新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納入本次標準清理范圍。
根據標準清理工作情況,清理專家組建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的目錄如下:
1.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
2.嬰兒配方食品
3.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4.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5.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
6.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7.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8.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標準(如輔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等其他標準)
相關信息:
國家衛計委關于征求《特殊膳食類食品標準的清理建議》(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日期: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