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有力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結合實際起草了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和貫徹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請各有關單位和個人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并于2022年6月29日前反饋至省市場監管局。
意見建議反饋方式:
一是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建議發至ynspsc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意見建議反饋”。
二是通過信函方式反饋意見建議,并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建議反饋”字樣。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郵編:650228。
附件:1.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總局令第 24 號),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生產許可權限
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根據食品的風險程度,結合食品原料、生產工藝等因素,對食品生產實施分類許可。
(一)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和食鹽等食品的生產許可。
(二)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靜態風險中等以上類別的食品生產許可,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飲料(包裝飲用水、果蔬汁類及其飲料、蛋白飲料)、罐頭(畜禽水產罐頭)、冷凍飲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速凍食品(速凍調制食品)、糖果制品(果凍)、酒類(白酒<液態>和白酒<原酒>、葡萄酒及果酒)、蔬菜制品(醬腌菜)、水果制品(蜜餞)、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復配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證書頒發、社會公告、變更延續、注銷等全流程的生產許可工作。
(三)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除上述省、州(市)許可分類外食品的食品生產許可。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類別調整及食品的風險程度研判和監督管理工作需要,省市場監管局可以對省、州(市)、縣(市、區)三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作出相應調整和規范。
本實施意見下發前,州(市)政府已明確將由本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的食品的生產許可下放到縣級場監管部門的,可按當地政府明確的食品生產許可權限進行調整。本實施意見下發后,州(市)市場監管局若將本級負責的食品的生產許可下放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的,須報省局審核同意后方可下放。
二、生產許可審查
(一)嚴格執行“一企一證”。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實行“一企一證”原則,即同一個食品生產者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
(二)嚴格執行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人申請食品生產許可以及許可變更、延續等的審查工作,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分類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單純性分裝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裝的定型包裝食品皆屬于分裝的范疇。對產品的分裝規定按各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細則沒有明確允許分裝的食品不允許分裝。
(三)申請人申請生產多個類別食品的,由申請人按照本實施意見確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向許可管理權限較高的許可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有相應審批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聯合審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根據需要,對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
(四)現場核查。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應當組織現場核查的情形:首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提出許可申請;生產場所遷址,申請辦理許可手續的;食品生產者的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再符合食品生產要求,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發生變化的;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食品類別發生變化的;生產場所改建、擴建的;其他生產條件或生產場所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其他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食品生產者提出延續食品生產許可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實施現場核查的其他情形。
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的情形: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在產品注冊或者產品配方注冊時經過現場核查的項目,可以不再重復進行現場核查。申請延續換證,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對首次申請許可或者增加食品類別的變更許可的,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核查試制食品的檢驗報告。
食品生產者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前生產的試制食品不得作為食品銷售。
現場核查應當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核查人員參加現場核查。核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核查工作負責人(組長),由核查人員中實施現場核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食品生產監管執法職責的公職人員擔任。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的現場核查原則上不得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
三、許可工作規范
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許可證管理、變更、延續與注銷等規范要求開展。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應當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規定的食品生產許可文書和生產許可證格式標準,嚴格規范許可申請、受理、審查、發證、查詢全工作流程。
因申請人涉嫌食品安全違法被立案調查或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偵查的,審批部門應當中止或暫停生產許可程序。
四、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者的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生產許可職能,將食品生產許可頒發、許可事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許可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監督指導。將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食品生產許可案卷評查,評估州(市)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情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要求,對企業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書面審查,確保許可程序合法。
五、信息化建設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許可工作要求,做好省市場監管局的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系統的數據銜接。
推進許可申請、受理、審查、發證、查詢等全流程網上辦理,通過“云南省市場監管網上辦事大廳申報,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審批”,形成“外網申報、內網審批”的全程電子化辦理模式,并在行政機關的網站上公布生產許可事項,提高辦事效率。
推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食品生產許可證》(C 0220-2021)標準。推進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
六、實施工作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要求,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二)州(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縣(市、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許可相關人員系統使用和許可業務培訓,認真學習食品生產許可有關法規、審查通則、審查細則、技術規范等,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許可能力。要加強對縣(市、區)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指導、監督,幫助解決生產許可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食品生產許可檔案管理制度,將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的有關材料、發證情況及時歸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規范信息歸集工作,按照統一的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及時全面有效歸集食品生產許可企業信息。做好與《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的對接,確保食品生產許可基礎信息檔案庫的完整統一。
(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22年X月X日前,將食品生產許可系統里的辦件工作全部辦理完畢之后,要按照調整后的許可權限嚴格開展首次申請、變更、延續與注銷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相關工作。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為了加強和規范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監督檢查事權
(一)省局: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重點組織和協調對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1.組織對連續三年抽檢不合格、上一年度抽檢不合格超過3 批次,以及列入總局、省局重點整治范圍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飛行檢查;2。按總局要求組織實施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以及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的體系檢查;3。按總局要求組織實施對大型商超、大型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大型便利連鎖企業等重點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體系檢查。
(二)州(市)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1。組織實施對當年新辦審批發證、連續2年抽檢不合格、上一年度抽檢不合格超過2 批次、列入州(市)局重點整治范圍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飛行檢查。2。組織實施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商超、小食雜店等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飛行檢查。
州(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者規模、風險、分布等實際情況,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要求,劃分本行政區域監督檢查事權,確保監督檢查覆蓋本行政區域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
(三)縣(市、區)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1。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日常監督檢查;2。組織實施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商超、小食雜店等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日常監督檢查;3。組織實施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監督檢查。
省、州(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對由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隨機監督檢查,也可以組織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異地監督檢查。
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協助、配合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監督檢查。涉及管轄爭議的監督檢查事項,應當報請共同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監督檢查內容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明確規定了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食品生產環節: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委托生產、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前次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檢查項目。要將接受委托生產食品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還應當包括注冊備案要求執行、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原輔料管理等情況。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要點還應當包括原料前處理等情況。
(二)食品銷售環節: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許可及備案、場所及布局、設施設備、禁止銷售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管理、標簽和說明書、溫度全程控制、購銷過程控制、貯存過程控制、運輸過程控制、食品召回、委托生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其它等食用農產品、特殊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從事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食品通用檢查項目、食品其它檢查項目和相關主體檢查等檢查項目。要將委托貯存、運輸食品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三)餐飲服務環節: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信息公示、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加工制作過程、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備餐、供餐與配送、場所和設備設施清潔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制止餐飲浪費等檢查項目。
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檢查應當強化學校等集中用餐單位供餐的食品安全要求,要將委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承包經營集中用餐的單位食堂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從“餐飲安心碼”APP“凈餐館”監管端下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任務,監督檢查應當覆蓋檢查要點所有檢查項目。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國家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本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針對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補充制定相應的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
三、監督檢查計劃
(一)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結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類別、業態規模、風險控制能力、信用狀況、監督檢查等情況等因素,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落實“每兩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要求。
(二)合理確定監督檢查頻次: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根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等級級劃分和監管實際,確定現場檢查頻次。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對風險等級為C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對風險等級劃分為B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劃分為A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兩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
對特殊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者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對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經開展監督檢查的,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原則上三個月內不再重復檢查已檢查的項目,但食品生產經營者涉嫌違法或者存在明顯食品安全隱患等情形的除外。
四、監督檢查方式
建立健全以日常監督檢查為基礎、飛行檢查為重點、體系檢查為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
(一)日常監督檢查:日常監督檢查是指州(市)級、縣(市、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年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的常規性檢查。
(二)飛行檢查:飛行檢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以及問題線索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開展的不預先告知的監督檢查。
(三)體系檢查:體系檢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風險防控為導向,對特殊食品、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食品經營企業等的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的系統性監督檢查。
五、監督檢查工作規范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可以聘請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二)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統一使用市場監管總局配套的《檢查要點表》《結果記錄表》開展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情況如實記錄。除飛行檢查外,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覆蓋檢查要點所有檢查項目。
(三)檢查人員在監督檢查中應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必要時可以拍攝現場情況,收集或者復印相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1。發現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2。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不符合監督檢查要點表一般項目,但情節顯著輕微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責令其整改。可以當場整改的,檢查人員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況進行記錄;需要限期整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書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跟蹤整改情況并記錄整改結果。3。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不符合監督檢查要點表重點項目,影響食品安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四)檢查人員應當綜合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判定,確定檢查結果。并將監督檢查結果現場書面告知食品生產經營者。需要進行檢驗檢測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檢驗結論,并于檢查結果信息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還應當將監督檢查結果抄送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六、監督管理
?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在依法調查處理的同時,應當及時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追查相關食品的來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風險,并根據需要通報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的,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
(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案件線索,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或者超出管轄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結果,以及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情況和食品生產經營者整改情況應當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要求的,應當根據需要督促其再次組織監督檢查或者自行組織監督檢查。???? ???????
七、實施工作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要求,開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專業化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議,定期對檢查人員開展培訓與考核,提升檢查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專業知識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規范監督檢查信息化建設,要建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檔案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的有關材料及時歸檔,按照統一的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及時全面有效記錄、歸集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信息。做好與《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的對接,確保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基礎信息檔案庫的完整統一。
附件 附件1: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請以此件為準6.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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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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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通過信函方式反饋意見建議,并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建議反饋”字樣。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郵編:650228。
附件:1.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總局令第 24 號),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生產許可權限
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根據食品的風險程度,結合食品原料、生產工藝等因素,對食品生產實施分類許可。
(一)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和食鹽等食品的生產許可。
(二)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靜態風險中等以上類別的食品生產許可,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飲料(包裝飲用水、果蔬汁類及其飲料、蛋白飲料)、罐頭(畜禽水產罐頭)、冷凍飲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速凍食品(速凍調制食品)、糖果制品(果凍)、酒類(白酒<液態>和白酒<原酒>、葡萄酒及果酒)、蔬菜制品(醬腌菜)、水果制品(蜜餞)、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復配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證書頒發、社會公告、變更延續、注銷等全流程的生產許可工作。
(三)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除上述省、州(市)許可分類外食品的食品生產許可。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類別調整及食品的風險程度研判和監督管理工作需要,省市場監管局可以對省、州(市)、縣(市、區)三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作出相應調整和規范。
本實施意見下發前,州(市)政府已明確將由本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的食品的生產許可下放到縣級場監管部門的,可按當地政府明確的食品生產許可權限進行調整。本實施意見下發后,州(市)市場監管局若將本級負責的食品的生產許可下放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的,須報省局審核同意后方可下放。
二、生產許可審查
(一)嚴格執行“一企一證”。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實行“一企一證”原則,即同一個食品生產者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
(二)嚴格執行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人申請食品生產許可以及許可變更、延續等的審查工作,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分類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單純性分裝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裝的定型包裝食品皆屬于分裝的范疇。對產品的分裝規定按各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細則沒有明確允許分裝的食品不允許分裝。
(三)申請人申請生產多個類別食品的,由申請人按照本實施意見確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向許可管理權限較高的許可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有相應審批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聯合審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根據需要,對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
(四)現場核查。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應當組織現場核查的情形:首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提出許可申請;生產場所遷址,申請辦理許可手續的;食品生產者的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再符合食品生產要求,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發生變化的;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食品類別發生變化的;生產場所改建、擴建的;其他生產條件或生產場所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其他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食品生產者提出延續食品生產許可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實施現場核查的其他情形。
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的情形: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在產品注冊或者產品配方注冊時經過現場核查的項目,可以不再重復進行現場核查。申請延續換證,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對首次申請許可或者增加食品類別的變更許可的,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核查試制食品的檢驗報告。
食品生產者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前生產的試制食品不得作為食品銷售。
現場核查應當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核查人員參加現場核查。核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核查工作負責人(組長),由核查人員中實施現場核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食品生產監管執法職責的公職人員擔任。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的現場核查原則上不得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
三、許可工作規范
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許可證管理、變更、延續與注銷等規范要求開展。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應當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規定的食品生產許可文書和生產許可證格式標準,嚴格規范許可申請、受理、審查、發證、查詢全工作流程。
因申請人涉嫌食品安全違法被立案調查或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偵查的,審批部門應當中止或暫停生產許可程序。
四、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者的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生產許可職能,將食品生產許可頒發、許可事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許可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監督指導。將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食品生產許可案卷評查,評估州(市)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情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要求,對企業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書面審查,確保許可程序合法。
五、信息化建設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許可工作要求,做好省市場監管局的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系統的數據銜接。
推進許可申請、受理、審查、發證、查詢等全流程網上辦理,通過“云南省市場監管網上辦事大廳申報,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審批”,形成“外網申報、內網審批”的全程電子化辦理模式,并在行政機關的網站上公布生產許可事項,提高辦事效率。
推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食品生產許可證》(C 0220-2021)標準。推進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
六、實施工作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要求,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二)州(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縣(市、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許可相關人員系統使用和許可業務培訓,認真學習食品生產許可有關法規、審查通則、審查細則、技術規范等,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許可能力。要加強對縣(市、區)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指導、監督,幫助解決生產許可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食品生產許可檔案管理制度,將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的有關材料、發證情況及時歸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規范信息歸集工作,按照統一的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及時全面有效歸集食品生產許可企業信息。做好與《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的對接,確保食品生產許可基礎信息檔案庫的完整統一。
(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22年X月X日前,將食品生產許可系統里的辦件工作全部辦理完畢之后,要按照調整后的許可權限嚴格開展首次申請、變更、延續與注銷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相關工作。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為了加強和規范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監督檢查事權
(一)省局: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重點組織和協調對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1.組織對連續三年抽檢不合格、上一年度抽檢不合格超過3 批次,以及列入總局、省局重點整治范圍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飛行檢查;2。按總局要求組織實施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以及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的體系檢查;3。按總局要求組織實施對大型商超、大型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大型便利連鎖企業等重點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體系檢查。
(二)州(市)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1。組織實施對當年新辦審批發證、連續2年抽檢不合格、上一年度抽檢不合格超過2 批次、列入州(市)局重點整治范圍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飛行檢查。2。組織實施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商超、小食雜店等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飛行檢查。
州(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者規模、風險、分布等實際情況,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要求,劃分本行政區域監督檢查事權,確保監督檢查覆蓋本行政區域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
(三)縣(市、區)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1。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日常監督檢查;2。組織實施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商超、小食雜店等食品流通環節主體的日常監督檢查;3。組織實施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監督檢查。
省、州(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對由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隨機監督檢查,也可以組織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異地監督檢查。
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協助、配合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監督檢查。涉及管轄爭議的監督檢查事項,應當報請共同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監督檢查內容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明確規定了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食品生產環節: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委托生產、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前次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檢查項目。要將接受委托生產食品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還應當包括注冊備案要求執行、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原輔料管理等情況。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要點還應當包括原料前處理等情況。
(二)食品銷售環節: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許可及備案、場所及布局、設施設備、禁止銷售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管理、標簽和說明書、溫度全程控制、購銷過程控制、貯存過程控制、運輸過程控制、食品召回、委托生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其它等食用農產品、特殊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從事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食品通用檢查項目、食品其它檢查項目和相關主體檢查等檢查項目。要將委托貯存、運輸食品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三)餐飲服務環節: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信息公示、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加工制作過程、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備餐、供餐與配送、場所和設備設施清潔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制止餐飲浪費等檢查項目。
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檢查應當強化學校等集中用餐單位供餐的食品安全要求,要將委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承包經營集中用餐的單位食堂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從“餐飲安心碼”APP“凈餐館”監管端下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任務,監督檢查應當覆蓋檢查要點所有檢查項目。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國家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本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針對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補充制定相應的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
三、監督檢查計劃
(一)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結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類別、業態規模、風險控制能力、信用狀況、監督檢查等情況等因素,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落實“每兩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要求。
(二)合理確定監督檢查頻次: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根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等級級劃分和監管實際,確定現場檢查頻次。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對風險等級為C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對風險等級劃分為B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劃分為A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原則上每兩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
對特殊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者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對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經開展監督檢查的,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原則上三個月內不再重復檢查已檢查的項目,但食品生產經營者涉嫌違法或者存在明顯食品安全隱患等情形的除外。
四、監督檢查方式
建立健全以日常監督檢查為基礎、飛行檢查為重點、體系檢查為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
(一)日常監督檢查:日常監督檢查是指州(市)級、縣(市、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年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的常規性檢查。
(二)飛行檢查:飛行檢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以及問題線索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開展的不預先告知的監督檢查。
(三)體系檢查:體系檢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風險防控為導向,對特殊食品、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食品經營企業等的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的系統性監督檢查。
五、監督檢查工作規范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可以聘請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二)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統一使用市場監管總局配套的《檢查要點表》《結果記錄表》開展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情況如實記錄。除飛行檢查外,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覆蓋檢查要點所有檢查項目。
(三)檢查人員在監督檢查中應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必要時可以拍攝現場情況,收集或者復印相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1。發現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2。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不符合監督檢查要點表一般項目,但情節顯著輕微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責令其整改。可以當場整改的,檢查人員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況進行記錄;需要限期整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書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跟蹤整改情況并記錄整改結果。3。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不符合監督檢查要點表重點項目,影響食品安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四)檢查人員應當綜合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判定,確定檢查結果。并將監督檢查結果現場書面告知食品生產經營者。需要進行檢驗檢測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檢驗結論,并于檢查結果信息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還應當將監督檢查結果抄送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六、監督管理
?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在依法調查處理的同時,應當及時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追查相關食品的來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風險,并根據需要通報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的,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
(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案件線索,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或者超出管轄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結果,以及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情況和食品生產經營者整改情況應當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要求的,應當根據需要督促其再次組織監督檢查或者自行組織監督檢查。???? ???????
七、實施工作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要求,開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專業化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議,定期對檢查人員開展培訓與考核,提升檢查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專業知識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規范監督檢查信息化建設,要建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檔案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的有關材料及時歸檔,按照統一的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及時全面有效記錄、歸集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信息。做好與《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的對接,確保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基礎信息檔案庫的完整統一。
附件 附件1: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請以此件為準6.15.doc
附件 附件2: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貫徹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6.15.docx
日期: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