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2022-08-15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737
核心提示: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意見。……(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一、起草背景
 
  為規范包括餐飲服務在內的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原食藥監總局于2016年印發了《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我市據此在2017年制定下發了《關于餐飲服務環節落實〈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和量化分級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渝食藥監餐飲〔2017〕6號),初步建立起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今年,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了《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并于3月15日正式實施,同時餐飲服務量化分級工作已委托行業協會開展,對此,我市有必要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有關任務進行調整和細化。考慮到目前的日常監督檢查相關機制運行較為成熟且在2020年對餐飲各業態日常檢查表格進行過一次修訂,故市市場監管局本次以制定下發指導意見的形式對總局辦法進行貫徹落實。
 
  二、主要依據
 
  (一)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二)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規范性文件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
 
  三、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共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要求摸清底數分級分類到人,即強調各區縣局要通過許可系統、智慧監管系統等信息化渠道對轄區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全面摸排,及時依法注銷“死戶”、“空戶”,對線上線下信息是否一致進行核實,及時糾錯,實現業態準、情況清、底數明;在此基礎上合理分配轄區監管網格,實現餐飲服務提供者與基層監管人員、村社食品安全協管員一一對應,做到監管責任精確到人,實現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有人、有崗、有責”。
 
  第二部分是對監督檢查要點作了規定,主要是在原2020年修訂版本基礎上對我市《檢查要點表》進行了再次調整,依然遵循不同業態經營者對應不同內容和數量的檢查項目的原則,且所有要點表已通過“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APP(以下簡稱監管APP)進行了自動匹配,監督檢查人員在現場檢查中搜索餐飲服務提供者具體名稱即可開展檢查。
 
  第三部分是對監督檢查類型進行劃分。考慮到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日漸成熟,故將我市餐飲監督檢查分為現場檢查和遠程檢查,其中現場檢查參照總局辦法分為日常檢查、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為貫徹落實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的工作要求,意見規定日常檢查、飛行檢查及體系檢查均可按一定比例通過“雙隨機”形式進行,且各類形式的檢查均納入該餐飲服務提供者風險等級檢查頻次。遠程檢查則強調“重慶陽光食品”APP將經營者相關違規行為自動推送給基層監管人員后,監管人員需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及時整改完畢或與現場檢查聯動、立案查處以形成閉環管理。
 
  第四部分是規定了監督檢查重點和頻次,即各區縣局要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強化風險研判和風險預警,按照“四見四化四有”要求細化檢查對象;要每年對轄區的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全覆蓋檢查,檢查頻次按風險分級管理要求進行。此外,學校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按照D級風險進行頻次檢查;養老機構食堂、特大型餐飲單位、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自動制售經營者等高風險業態,應按照C級風險以上進行頻次檢查。
 
  第五部分是明確監督檢查結果的處理,即要做到通過書面記錄表、“重慶陽光食品”APP或“山城有信”等渠道及時公示;監管APP將對檢查結果自動提示分類處置意見,檢查人員應根據意見完善后續處置程序;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對于餐飲服務提供者多次出現同一違法違規行為的,系統也將主動提示相關信息,各區縣局應依法從嚴處置。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意見




日期:2022-08-15
 
地區: 重慶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