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掌握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和“三品一標”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依法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確保食用農產品消費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規定,2013年10月至12月,我部組織相關農產品質檢機構對蔬菜、果品、茶葉等食用農產品進行了一次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結果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對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71個生產養殖基地、儲藏保鮮庫、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進行了抽樣,共抽取蔬菜、果品、茶葉、食用菌、禽蛋、生鮮乳、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樣品733個。抽查對象以規模化生產經營單位及“三品一標”獲證企業為主;抽查環節集中在生產、收購、儲藏保鮮和運輸環節;抽檢參數重點是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包括非法添加和禁限用),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農產品包裝標識和生產經營檔案記錄進行了檢查。
二、抽查結果
抽取的733個樣品經依法按標準檢測,有合格樣品724個,不合格樣品9個,專項抽檢合格率98.8%。抽查結果總體情況見附件。
(一)蔬菜抽檢情況。對14個省(區、市)、116家單位、25個品種的202個蔬菜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克百威等29種農藥殘留。經檢測,合格樣品198個,合格率為98.0%。
(二)果品抽檢情況。對13個省(區、市)、139個單位、6個品種的139個果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水胺硫磷等43種農藥殘留、糖精鈉和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經檢測,合格樣品137個,合格率為98.6%。
(三)茶葉抽檢情況。對7個省(區、市)、71家單位、2個品種的99個茶葉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乙酰甲胺磷等10種農藥殘留。經檢測,合格樣品97個,合格率為98.0%。
(四)食用菌抽檢情況。對8個省(區、市)、77家單位、8個品種的100個食用菌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氯氰菊酯等8種農藥殘留和二氧化硫。經檢測,合格樣品99個,合格率為99.0%。
(五)禽蛋抽檢情況。對6個省(區、市)、60家單位、2個品種的62個禽蛋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金剛烷胺。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六)生鮮乳抽檢情況。對7個省(區、市)、48家單位的48個生鮮牛乳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磺胺類、四環素類、喹諾酮類藥物殘留及黃曲霉毒素M1。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七)水產品抽檢情況。對6個省(區、市)、60家單位、5個品種的83個養殖水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從生產經營檔案記錄和包裝標識檢查情況看,規模化生產經營單位管理總體較為規范,絕大部分生產經營主體有生產經營檔案及投入品使用等記錄,茶葉、果品等包裝標識比較規范。但也發現部分生產經營者不能提供生產經營記錄,一些企業生產記錄不規范,部分產品未按《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或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個別企業存在過期使用“三品一標”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問題。
三、下一步措施
(一)請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本次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國家監督抽查過程中確認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處罰,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時,加大對整個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生產經營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和包裝標識的管理,進一步強化“三品一標”認證產品的證后監管力度,維護品牌公信力。請各相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地區、本行業抽檢不合格產品的查處、整改情況于2014年3月底前報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二)請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結合新的“三定”職責的落實和本地農產品生產經營實際,制定2014年本地區、本行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和方案,穩步實施地方監督抽查。本地區、本行業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方案和結果請及時報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附件: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1月6日
日期:2014-01-13
一、總體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對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71個生產養殖基地、儲藏保鮮庫、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進行了抽樣,共抽取蔬菜、果品、茶葉、食用菌、禽蛋、生鮮乳、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樣品733個。抽查對象以規模化生產經營單位及“三品一標”獲證企業為主;抽查環節集中在生產、收購、儲藏保鮮和運輸環節;抽檢參數重點是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包括非法添加和禁限用),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農產品包裝標識和生產經營檔案記錄進行了檢查。
二、抽查結果
抽取的733個樣品經依法按標準檢測,有合格樣品724個,不合格樣品9個,專項抽檢合格率98.8%。抽查結果總體情況見附件。
(一)蔬菜抽檢情況。對14個省(區、市)、116家單位、25個品種的202個蔬菜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克百威等29種農藥殘留。經檢測,合格樣品198個,合格率為98.0%。
(二)果品抽檢情況。對13個省(區、市)、139個單位、6個品種的139個果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水胺硫磷等43種農藥殘留、糖精鈉和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經檢測,合格樣品137個,合格率為98.6%。
(三)茶葉抽檢情況。對7個省(區、市)、71家單位、2個品種的99個茶葉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乙酰甲胺磷等10種農藥殘留。經檢測,合格樣品97個,合格率為98.0%。
(四)食用菌抽檢情況。對8個省(區、市)、77家單位、8個品種的100個食用菌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氯氰菊酯等8種農藥殘留和二氧化硫。經檢測,合格樣品99個,合格率為99.0%。
(五)禽蛋抽檢情況。對6個省(區、市)、60家單位、2個品種的62個禽蛋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金剛烷胺。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六)生鮮乳抽檢情況。對7個省(區、市)、48家單位的48個生鮮牛乳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磺胺類、四環素類、喹諾酮類藥物殘留及黃曲霉毒素M1。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七)水產品抽檢情況。對6個省(區、市)、60家單位、5個品種的83個養殖水產品進行了抽檢,檢測項目為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經檢測,所有樣品全部合格。
從生產經營檔案記錄和包裝標識檢查情況看,規模化生產經營單位管理總體較為規范,絕大部分生產經營主體有生產經營檔案及投入品使用等記錄,茶葉、果品等包裝標識比較規范。但也發現部分生產經營者不能提供生產經營記錄,一些企業生產記錄不規范,部分產品未按《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或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個別企業存在過期使用“三品一標”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問題。
三、下一步措施
(一)請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本次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國家監督抽查過程中確認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處罰,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時,加大對整個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生產經營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和包裝標識的管理,進一步強化“三品一標”認證產品的證后監管力度,維護品牌公信力。請各相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地區、本行業抽檢不合格產品的查處、整改情況于2014年3月底前報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二)請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結合新的“三定”職責的落實和本地農產品生產經營實際,制定2014年本地區、本行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和方案,穩步實施地方監督抽查。本地區、本行業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方案和結果請及時報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附件: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1月6日
附件
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序號 | 抽檢產品 | 抽查品種 | 抽查地區 | 抽檢樣品數(個) | 合格率(%) |
1 | 蔬菜 | 普通白菜、芹菜、大白菜、番茄、葉用萵苣、菠菜、菜心、結球甘藍、茄子、辣椒、花椰菜、蘿卜、青花菜、黃瓜、莖用萵苣、茼蒿、芥藍、絲瓜、西葫蘆、冬瓜、茴香、韭菜、苤藍、鮮廣菜、芋頭 | 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重慶、云南、陜西、甘肅、寧夏 | 202 | 98.0 |
2 | 果品 | 柑橘、蘋果、梨、獼猴桃、葡萄、棗 | 北京、遼寧、河北、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新疆 | 139 | 98.6 |
3 | 茶葉 | 綠茶、烏龍茶 |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貴州 | 99 | 98.0 |
4 | 食用菌 | 黑木耳、香菇、草菇、秀珍菇、杏鮑菇、平菇、金針菇、雙孢蘑菇 | 河北、山東、河南、福建、湖北、湖南、廣東、廣西 | 100 | 99.0 |
5 | 畜產品(禽蛋) | 雞蛋、鴨蛋 | 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江西 | 62 | 100 |
6 | 畜產品(生鮮乳) | 生鮮乳 | 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黑龍江、上海、四川 | 48 | 100 |
7 | 水產品 | 草魚、鯉魚、鱖魚、烏鱧、大菱鲆 | 遼寧、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廣東 | 83 | 100 |
日期:201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