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進口食品安全,落實進口食品企業主體責任,促進行業自律,根據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4號)和《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3號)的規定,質檢總局制定了《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現予公布(見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質檢總局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
日期:2014-04-14
質檢總局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
日期:201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