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為加強我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生產環節監管工作,省質監局今年4-5月組織對奶瓶、奶嘴等7種食品接觸材料進行專項監督抽查。主要抽查了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用塑料容器、密胺餐具等7類產品,共抽檢樣品183批次,發現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0.55 %。
二、抽檢具體情況
(一)奶瓶(玻璃奶瓶、塑料奶瓶)
本次抽查了21批次奶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鎘、鉛、砷、銻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二)奶嘴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奶嘴。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鋅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三)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等)
本次抽查了32批次嬰幼兒塑料餐飲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鋅、酚、殘留丙烯晴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四)吸管
本次抽查了30批次吸管。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五)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飯盒等)
本次抽查了24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銻(以Sb計)、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107蓋)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蒸發殘渣(4 %乙酸)。
蒸發殘渣反映食品用塑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遇水、醋、酒、油等液體時析出的化學物質量。蒸發殘渣(乙酸)超標的產品若接觸到酸性類食品時,會析出殘渣,人體過多吸收蒸發殘渣,對人體健康可能會造成危害。蒸發殘渣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
(六)食品用塑料容器(水壺、水杯等)
本次抽查了36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七)密胺餐具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甲醛單體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三、后處理措施
省質監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質監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要求有關企業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落實整改;將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專項抽檢力度等措施。
附件:1. 2014年廣東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專項監督抽查合格名單
2. 2014年廣東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名單
日期:2014-06-03
為加強我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生產環節監管工作,省質監局今年4-5月組織對奶瓶、奶嘴等7種食品接觸材料進行專項監督抽查。主要抽查了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用塑料容器、密胺餐具等7類產品,共抽檢樣品183批次,發現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0.55 %。
二、抽檢具體情況
(一)奶瓶(玻璃奶瓶、塑料奶瓶)
本次抽查了21批次奶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鎘、鉛、砷、銻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二)奶嘴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奶嘴。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鋅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三)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等)
本次抽查了32批次嬰幼兒塑料餐飲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鋅、酚、殘留丙烯晴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四)吸管
本次抽查了30批次吸管。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五)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飯盒等)
本次抽查了24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銻(以Sb計)、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107蓋)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蒸發殘渣(4 %乙酸)。
蒸發殘渣反映食品用塑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遇水、醋、酒、油等液體時析出的化學物質量。蒸發殘渣(乙酸)超標的產品若接觸到酸性類食品時,會析出殘渣,人體過多吸收蒸發殘渣,對人體健康可能會造成危害。蒸發殘渣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
(六)食品用塑料容器(水壺、水杯等)
本次抽查了36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七)密胺餐具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甲醛單體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 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三、后處理措施
省質監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質監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要求有關企業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落實整改;將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專項抽檢力度等措施。
附件:1. 2014年廣東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專項監督抽查合格名單
2. 2014年廣東省與兒童相關的食品接觸材料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名單
日期:201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