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工作任務,即到2025年全市創建100個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5000家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20000家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現就繼續做好2023年本市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通過建設一批示范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多層次食品安全示范群,進一步增強企業食品安全主體意識和自律意識,促進食品經營單位管理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規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動員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創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堅持監管部門推動與食品企業爭創相結合、線下創建與線上創建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
二、工作目標
2023年全市創建4000家左右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每個區不少于250家),1500家左右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以實體店計,每個區不少于100家),各區根據餐飲單位集中區域新建、改建、調整等實際情況,新創建或者鞏固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
三、組織及評定方式
(一)組織方式
示范創建工作采取多元組織方式。
1.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及街區內示范店創建由區市場監管局和街鎮聯合開展創建;
2.其他區域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引導,食品企業自主自愿申報創建;
3.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由食品企業自愿申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網絡平臺開展創建。
(二)評估和公布方式
1.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抽查;各區評估及市局抽查達標的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予以公布;全市示范街區名單由市市場監管局公布。
2.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網絡平臺,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抽查;各區評估及市局抽查達標的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可以在第三方訂餐平臺予以公示。
3.根據“誰評估,誰授證(牌)”原則,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和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發證授牌由評估機構實施和作為發證落款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統一設計制作示范店證書、標牌、標識樣式。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可在現場和網上店鋪使用標牌標識。
4.示范創建實施動態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有關情況,對不符合示范創建標準的,由評估機構予以收回證書、標牌、標識,并予以公示。
四、示范創建和評估標準
(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基本標準
1.街區內食品經營單位不少于25家,未發現無證無照食品經營現象;
2.街區內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單位、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單位比例達到80%以上;
3.街區內連續兩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街區所在街道(鎮)、物業服務商制定示范創建方案、建立食品安全服務管理機制、食品安全投訴快速處理機制、突發事件處置等制度和預案;
5.公眾對街區食品安全滿意率達到90%以上;
6.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1.按規定配有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60學時以上,監督抽查考核90分以上;
2.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3.餐飲服務單位落實《放心餐廳、放心食堂管理規范》(T/SFSF000001)示范店標準;食品銷售單位按照《守信超市管理規范》(T/SFSF000002)示范店標準等要求;
4.采用“五常”管理法、“六T”實務法、“4D”管理法或DB31/2015等規范化管理方法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并取得明顯成效;
5.餐飲服務單位實施明廚亮灶,視頻監控正常運轉并符合相關地方標準;
6.餐飲服務單位主動提供公筷公勺服務,符合地方相關標準;
7.餐飲服務單位落實制止餐飲食品浪費措施;
8.高風險食品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9.連續兩年未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10.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三)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1.其實體店符合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2.網上證照公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3.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4.符合制止餐飲浪費有關規范的要求;
5.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簽,無超范圍配送食品行為;
6.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2023年5月)
1.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建立健全示范創建工作制度,明確工作機制和責任分工。結合區域實際,制定本轄區示范創建工作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目標和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
2.開展調研,遴選擬創建示范街區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轄區食品經營單位分布特點,并結合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設工作,開展示范創建工作調研和遴選,確定擬創建示范街區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
(二)實施階段(2023年5月—10月)
1.組織發動和摸底調查。5月30日前,各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專題會、現場會分別組織系統內和企業人員開展專題動員培訓,部署創建要求,組織發動食品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等積極參與示范創建工作。
2.全面推進示范創建工作。
(1)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區市場監管局對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2)宣傳引導企業和公眾參與。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行業協會、行業主管部門等,加強對食品企業和公眾的食品安全宣傳培訓,提高食品企業和公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相關知識知曉率。通過多種形式,向廣大公眾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工作動態,引導食品企業和公眾參與“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并開展社會監督。
(3)開展評估。各區市場監管局可以自行組織人員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示范工程建設開展工作檢查評估。
(三)總結階段(2023年11月—12月)
2023年11月5日前,各區市場監管局對2023年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食品安全示范街街區創建達標基本情況(附件1)、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達標基本情況(附件2)、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達標基本情況(附件3);完成示范工程建設成效評估工作總結,匯總示范創建工作中的亮點和經驗,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和建議。市局將于2023年11月組織開展抽查和評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是推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斷創新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照《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的任務目標,總結近三年示范創建工作經驗做法,扎實推進,確保示范工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二)溝通協調,齊抓共建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尤其要加強與商務、教育、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協會、第三方專業機構、保險機構等資源力量,共同做好示范創建工作。
(三)注重實效,大膽創新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新示范工程建設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設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進示范工程建設向縱深發展,確保示范工程建設取得實效。
(四)典型帶動,整體提高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通過示范工程建設,將一批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強、食品安全水平高的街區、食品經營單位向社會進行展示和宣傳,使示范工程建設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開展起來,切實發揮示范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充分爭取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的支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示范工程建設的目的意義,及時宣傳報道創建工作動態、進展和成效,及時總結和推廣創建經驗,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六)嚴格考核,動態管理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按照示范創建和評估標準進行考核評估,并對已創建的示范街區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開展動態管理,加大“回頭看”和抽查力度。對于不符合創建要求的單位及時督促整改,確保示范工程建設取得實效。
附件:1.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創建達標基本情況
2.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達標基本情況
3.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達標基本情況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doc
日期: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