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甘肅省“蘭州牛肉面”產業發展,鼓勵蘭州牛肉面的工業化生產,對經過預包裝需自行煮制的蘭州牛肉面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并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省市場監管局組織起草了《蘭州牛肉面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各單位、個人可將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于2023年6月20日前反饋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聯 系 人:代亮
電話(傳真):0931-8533265
電子郵箱:151440222@QQ.com
附件:《蘭州牛肉面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蘭州牛肉面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征求意見稿)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蘭州牛肉面是指以面條和牛肉湯料為主要原料,加入油辣椒、蔬菜、釀造食醋等,經包裝制成的產品。
蘭州牛肉面按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屬于其他食品類,分類編號為3101。在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其他食品[其他食品(蘭州牛肉面)],并在副本上注明品種明細。
本細則適用于蘭州牛肉面的生產許可審查,其他牛肉面、拉面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面條:
①原輔料混合→②和面→③壓延(或不壓延)→④成型→⑤干燥(或不干燥)→⑥包裝
2.配料包:
原料→預處理→熟制(或調配)→冷卻(必要時)→包裝→殺菌(必要時)
注:自行生產面條的生產企業,工藝流程至少具備①、②、④、⑥;面條需外購或委托加工的蘭州牛肉面生產企業,可不需要①-⑥生產工藝流程;
(二)關鍵控制環節
1.原輔料的使用;2.食品添加劑的使用;3.殺菌的工藝參數(必要時);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食品添加劑超量、超范圍使用。2.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3.微生物污染。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蘭州牛肉面生產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原輔材料庫(區)、加工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庫(區)等生產場所。生產用廠房能滿足工藝要求。廠房與設施必須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各生產場所的環境要采取控制措施,保證其在連續受控狀態。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面條
(1)原輔料處理設施(如:調粉機、和面機等);(2)成型設施(如:切片(條)機、壓延機、刀具等);(3)干燥設施(如:熱風干燥機等);(4)包裝設施(如:包裝機、封口機等)。
2.配料包
(1)原輔料處理設施(如:浸泡設施、粉碎機、去皮機、切片機等);(2)熟制設施(如:蒸煮鍋、炒鍋、夾層鍋等);(3)包裝設施(如:包裝機、封口機等);(4)滅菌設備。
3.成品
包裝設施(如:操作臺、輸送帶、包裝機、封口機等)。
四、產品相關標準
DBS 62/003-2020《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蘭州牛肉面(煮食型)》;相關國家標準;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不允許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如所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獲證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企業自行檢驗的,應當具備下列必備的產品出廠檢驗設備: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電熱恒溫干燥箱;4.高壓滅菌鍋;5.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6.恒溫培養箱;7.恒溫水浴鍋;8.冰箱;9.放大鏡或/和菌落計數器;10.均質器;11.振蕩器;12.干燥器。
七、檢驗項目
蘭州牛肉面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項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蘭州牛肉面質量檢驗項目表
備注: 檢驗項目的標準要求依照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執行。
八、試制產品檢驗報告
企業應當按申請類別及執行標準提供試制產品全項目檢驗合格報告,企業應當對檢驗報告真實性負責。
九、其他要求
蘭州牛肉面液體(半固體)湯料包不得外購;面條包及其他配料包允許外購。
十、實施日期
本細則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日期:2023-06-01
聯 系 人:代亮
電話(傳真):0931-8533265
電子郵箱:151440222@QQ.com
附件:《蘭州牛肉面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蘭州牛肉面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征求意見稿)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蘭州牛肉面是指以面條和牛肉湯料為主要原料,加入油辣椒、蔬菜、釀造食醋等,經包裝制成的產品。
蘭州牛肉面按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屬于其他食品類,分類編號為3101。在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其他食品[其他食品(蘭州牛肉面)],并在副本上注明品種明細。
本細則適用于蘭州牛肉面的生產許可審查,其他牛肉面、拉面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面條:
①原輔料混合→②和面→③壓延(或不壓延)→④成型→⑤干燥(或不干燥)→⑥包裝
2.配料包:
原料→預處理→熟制(或調配)→冷卻(必要時)→包裝→殺菌(必要時)
注:自行生產面條的生產企業,工藝流程至少具備①、②、④、⑥;面條需外購或委托加工的蘭州牛肉面生產企業,可不需要①-⑥生產工藝流程;
(二)關鍵控制環節
1.原輔料的使用;2.食品添加劑的使用;3.殺菌的工藝參數(必要時);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食品添加劑超量、超范圍使用。2.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3.微生物污染。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蘭州牛肉面生產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原輔材料庫(區)、加工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庫(區)等生產場所。生產用廠房能滿足工藝要求。廠房與設施必須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各生產場所的環境要采取控制措施,保證其在連續受控狀態。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面條
(1)原輔料處理設施(如:調粉機、和面機等);(2)成型設施(如:切片(條)機、壓延機、刀具等);(3)干燥設施(如:熱風干燥機等);(4)包裝設施(如:包裝機、封口機等)。
2.配料包
(1)原輔料處理設施(如:浸泡設施、粉碎機、去皮機、切片機等);(2)熟制設施(如:蒸煮鍋、炒鍋、夾層鍋等);(3)包裝設施(如:包裝機、封口機等);(4)滅菌設備。
3.成品
包裝設施(如:操作臺、輸送帶、包裝機、封口機等)。
四、產品相關標準
DBS 62/003-2020《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蘭州牛肉面(煮食型)》;相關國家標準;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不允許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如所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獲證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企業自行檢驗的,應當具備下列必備的產品出廠檢驗設備: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電熱恒溫干燥箱;4.高壓滅菌鍋;5.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6.恒溫培養箱;7.恒溫水浴鍋;8.冰箱;9.放大鏡或/和菌落計數器;10.均質器;11.振蕩器;12.干燥器。
七、檢驗項目
蘭州牛肉面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項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蘭州牛肉面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外觀和感官 | √ | √ | √ | |
2 | 凈含量允許偏差 | √ | √ | √ | |
3 | 水分 | √ | √ | √ | |
4 | 酸度 | √ | √ | * | 標準中有此項規定的 |
5 | 熟斷條率 | √ | √ | * | 標準中有此項規定的 |
6 | 酸價 | √ | √ | * | 適用于經油煎炸產品 |
7 | 過氧化值 | √ | √ | * | 適用于經油煎炸產品 |
8 | 總砷 | √ | √ | * | |
9 | 鉛 | √ | √ | * | |
10 | 黃曲霉毒素B1 | √ | √ | * | |
11 | 氯化物 | √ | √ | * | |
12 | 菌落總數 | √ | √ | √ | |
13 | 大腸菌群 | √ | √ | √ | |
14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 | √ | * | |
15 | 沙門氏菌 | √ | √ | * | |
16 | 標簽 | √ | √ | √ | |
17 | 企業標準規定的其他項目 | √ | √ | * |
八、試制產品檢驗報告
企業應當按申請類別及執行標準提供試制產品全項目檢驗合格報告,企業應當對檢驗報告真實性負責。
九、其他要求
蘭州牛肉面液體(半固體)湯料包不得外購;面條包及其他配料包允許外購。
十、實施日期
本細則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日期: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