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發布《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部分修改單。
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等的生產加工商、分裝商或進口商,可在食品上標注盲人可使用的盲文及聲音、手語影像轉換用編碼。食品藥品安全部將為視覺、聽覺殘疾人制定盲文及聲音、手語影像轉換用編碼的標示對象、標準及方法等指導方針。
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等的生產加工商、分裝商或進口商,可在食品上標注盲人可使用的盲文及聲音、手語影像轉換用編碼。食品藥品安全部將為視覺、聽覺殘疾人制定盲文及聲音、手語影像轉換用編碼的標示對象、標準及方法等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