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飲料22大類食品178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70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周口源旭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東化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桑葚酸梅湯,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4,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胭脂紅檢出值為0.52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g/kg。
2.鄭州銘創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辣椒,噻蟲胺檢出值為0.1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
3.許昌市東城區王會龍特色鴨脖店使用的1批次方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6868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4.新鄉市廣聯嘉和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冰紅茶(檸檬味茶飲料),茶多酚檢出值為未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檢出值為未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小于35mg/kg。
5.商丘市魚花妖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牛蛙(淡水活),氯霉素檢出值為0.23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6.郟縣豫晨飲食店使用的1批次不銹鋼水杯,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7.恒易醬菜(經營者為通許縣恒易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通許縣安美食品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糖醋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48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g/kg。
8.廣州聚昧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孟州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紅蘿卜(胡蘿卜),甲拌磷檢出值為0.96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9.鶴壁市淇濱區盛源飯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377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0.中牟縣幸福萬家百貨零售超市銷售的標稱保定善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蜂蜜棗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
11.淘寶網淘酒購(經營者為洛陽豫卓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汝陽杜康酒宗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酒祖財富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7.6%vol,標準規定為51.0~53.0%vol。
12.商丘市梁園區陽一光超市超市銷售的1批次長豆角,噻蟲胺檢出值為0.1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13.延津縣馬長順牛肉湯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4.湯陰縣古賢鎮家惠商行銷售的1批次蠶豆(辣)、1批次蠶豆(咸),酸價(以脂肪計)(KOH)檢出值分別為3.5mg/g、6.5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3mg/g。
15.河南園鼎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長豆角(豇豆),噻蟲胺檢出值為0.06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16.洛陽市瀍河區肖家刀削面店使用的1批次大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7.開封昊火特產食品老店(經營者為開封市示范區昊火食品銷售店)銷售的標稱杞縣昆紅醬菜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糖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商丘、周口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2023年12月8日
日期:2023-12-08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周口源旭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東化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桑葚酸梅湯,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4,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胭脂紅檢出值為0.52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g/kg。
2.鄭州銘創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辣椒,噻蟲胺檢出值為0.1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
3.許昌市東城區王會龍特色鴨脖店使用的1批次方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6868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4.新鄉市廣聯嘉和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冰紅茶(檸檬味茶飲料),茶多酚檢出值為未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檢出值為未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小于35mg/kg。
5.商丘市魚花妖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牛蛙(淡水活),氯霉素檢出值為0.23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6.郟縣豫晨飲食店使用的1批次不銹鋼水杯,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7.恒易醬菜(經營者為通許縣恒易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通許縣安美食品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糖醋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48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g/kg。
8.廣州聚昧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孟州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紅蘿卜(胡蘿卜),甲拌磷檢出值為0.96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9.鶴壁市淇濱區盛源飯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377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0.中牟縣幸福萬家百貨零售超市銷售的標稱保定善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蜂蜜棗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
11.淘寶網淘酒購(經營者為洛陽豫卓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汝陽杜康酒宗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酒祖財富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7.6%vol,標準規定為51.0~53.0%vol。
12.商丘市梁園區陽一光超市超市銷售的1批次長豆角,噻蟲胺檢出值為0.1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13.延津縣馬長順牛肉湯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4.湯陰縣古賢鎮家惠商行銷售的1批次蠶豆(辣)、1批次蠶豆(咸),酸價(以脂肪計)(KOH)檢出值分別為3.5mg/g、6.5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3mg/g。
15.河南園鼎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長豆角(豇豆),噻蟲胺檢出值為0.06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kg。
16.洛陽市瀍河區肖家刀削面店使用的1批次大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7.開封昊火特產食品老店(經營者為開封市示范區昊火食品銷售店)銷售的標稱杞縣昆紅醬菜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糖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商丘、周口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2023年12月8日
日期: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