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我省廣大群眾食品消費安全,自第三季度以來,結合中秋、國慶“兩節”期間應節食品消費情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圍內針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開展了省級監督。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選擇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4個地市的大中型食品流通市場等節日消費集中場所為重點抽樣場所,抽取糕點、食用油、肉制品、月餅、飲料等預包裝食品共420批次,其中糕點120批次,食用油40批次,肉制品80批次,月餅100批次,飲料80批次,主要檢驗重金屬、致病菌、添加劑等項目。經檢驗,共檢出不合格樣品5批次,抽檢總體合格率為98.8%。其中糕點檢出不合格樣品4批次,糕點合格率為96.7%;月餅檢出不合格樣品1批次,月餅合格率為99%;食用油、肉制品、飲料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合格率均為100%。
本次抽檢主要依據《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產品明示標準對糕點、食用油、肉制品、月餅、飲料等預包裝食品的重金屬、致病菌、添加劑等指標進行檢驗,檢驗項目涵蓋了多項衛生安全指標和主要的質量指標。從抽查數據看,我省上述食品總體質量較好,但抽檢也發現部分食品存在質量問題,例如脫氫乙酸及防腐劑加和系數(脫氫乙酸、山梨酸)超標等。對抽檢不合格的食品及相應的生產經營單位,我局已依法及時按有關工作要求進行了處置。
附件1: 食品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及被抽檢人名單
附件2: 食品抽樣檢驗合格食品及被抽檢人名單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
日期:2014-11-04
本次監督抽檢選擇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4個地市的大中型食品流通市場等節日消費集中場所為重點抽樣場所,抽取糕點、食用油、肉制品、月餅、飲料等預包裝食品共420批次,其中糕點120批次,食用油40批次,肉制品80批次,月餅100批次,飲料80批次,主要檢驗重金屬、致病菌、添加劑等項目。經檢驗,共檢出不合格樣品5批次,抽檢總體合格率為98.8%。其中糕點檢出不合格樣品4批次,糕點合格率為96.7%;月餅檢出不合格樣品1批次,月餅合格率為99%;食用油、肉制品、飲料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合格率均為100%。
本次抽檢主要依據《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產品明示標準對糕點、食用油、肉制品、月餅、飲料等預包裝食品的重金屬、致病菌、添加劑等指標進行檢驗,檢驗項目涵蓋了多項衛生安全指標和主要的質量指標。從抽查數據看,我省上述食品總體質量較好,但抽檢也發現部分食品存在質量問題,例如脫氫乙酸及防腐劑加和系數(脫氫乙酸、山梨酸)超標等。對抽檢不合格的食品及相應的生產經營單位,我局已依法及時按有關工作要求進行了處置。
附件1: 食品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及被抽檢人名單
附件2: 食品抽樣檢驗合格食品及被抽檢人名單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
日期:201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