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印度尼西亞食藥局發布1557號通告,擬修訂保健食品注冊標準和程序規定。擬修訂的內容包括:
(1)附表1(允許通過保健食品補充的維生素和礦物質類別清單)中,新增孕婦和乳母每日硒元素最大攝入量不應超過65μg的規定;
(2)將附表1中鋅的每日最大攝入量由25mg修訂為30mg。
該修訂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5月4日。
更多詳情參見:https://jdih.pom.go.id/view/slide/aa55f9f019f5ec4bb4e2c464c9e6e7c0/1557/-/2024
日期:2024-04-11
(1)附表1(允許通過保健食品補充的維生素和礦物質類別清單)中,新增孕婦和乳母每日硒元素最大攝入量不應超過65μg的規定;
(2)將附表1中鋅的每日最大攝入量由25mg修訂為30mg。
該修訂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5月4日。
更多詳情參見:https://jdih.pom.go.id/view/slide/aa55f9f019f5ec4bb4e2c464c9e6e7c0/1557/-/2024
日期: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