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以色列衛生部發布來自大豆的磷脂酰絲氨酸新食品成分指南,自發布之日實施。主要內容:
(1)磷脂酰絲氨酸的生產需符合良好生產衛生規范的衛生要求;
?。?)磷脂酰絲氨酸成分要求。甘油酯≤2%,生育酚≤0.2%,植物甾醇≤0.028%;過氧化值≤0.5meq/Kg,總砷≤0.5mg/kg,鉛≤0.5mg/kg,鎘≤0.2mg/kg等要求;
(3)磷脂酰絲氨酸不得用于嬰兒和幼兒食品或特殊食品,只允許在部分食品中使用,其最大添加量如下表所示。標簽上的成分列表中必須標記成分名稱“大豆磷脂酰絲氨酸”。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BlobFolder/policy/fcs-phosphatidylserine/he/files_databases_fcs_regulations_fcs-Phosphatidylserine.pdf
日期:2024-04-12
(1)磷脂酰絲氨酸的生產需符合良好生產衛生規范的衛生要求;
?。?)磷脂酰絲氨酸成分要求。甘油酯≤2%,生育酚≤0.2%,植物甾醇≤0.028%;過氧化值≤0.5meq/Kg,總砷≤0.5mg/kg,鉛≤0.5mg/kg,鎘≤0.2mg/kg等要求;
(3)磷脂酰絲氨酸不得用于嬰兒和幼兒食品或特殊食品,只允許在部分食品中使用,其最大添加量如下表所示。標簽上的成分列表中必須標記成分名稱“大豆磷脂酰絲氨酸”。
食品種類 | 最大限量mg/100ml |
牛奶、牛奶替代品 | 20 |
不同口味或發酵的乳飲料 | 41 |
酸奶、調味酸奶、酸奶飲料 | 40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BlobFolder/policy/fcs-phosphatidylserine/he/files_databases_fcs_regulations_fcs-Phosphatidylserine.pdf
日期: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