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各有關檢驗檢測單位:
根據2024年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和重點農產品藥物殘留攻堅治理要求,我廳組織開展湖南省2024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經政府采購,委托湖南鼎譽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廣綠檢測有限公司、湖南云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分別承擔蔬菜、水果、畜禽產品、水產品四類監督抽查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時間數量
5月至10月,在14個市州抽樣監測5000批次,其中蔬菜1600批次、水果600批次、畜禽產品1400批次、水產品1400批次。監督抽查對14個市州覆蓋兩次,每月監測4—5個市州,分組開展抽樣。每個市州每次抽樣地點不少于3個縣市區,抽樣批次按照規模、產業、基地等情況決定,同一生產主體同一品種抽取樣品不超過2批次,同一主體抽取不同樣品數量不超過4批次。
二、監測種類
蔬菜:以豇豆、韭菜、芹菜、辣椒、番茄、菜豆、茄子、葉用萵苣、普通白菜、菜薹、芫荽、西葫蘆、黃瓜、絲瓜、瓠瓜、南瓜、苦瓜、蕹菜、莧菜、芥菜、蔥等為主,其中豇豆不少于300批次。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水果:以葡萄、柑橘、李子、桃子、西瓜、獼猴桃等為主,每個市州抽取數量60批次左右。
畜禽產品:以禽蛋、禽肉、豬肉、牛肉、羊肉為主,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水產品:以大口黑鱸、烏鱧、鳊魚、鯽魚、牛蛙、甲魚、泥鰍、黃鱔8大類重點水產品為重點,其中重點水產品不少于600批次。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三、檢測項目、抽樣方法、檢測標準和判定依據
檢測項目以禁限用農獸藥和常規易超標的農獸藥為主,具體詳見附件1。抽樣、檢測、判定、復檢、異議處理等嚴格遵守《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主要程序與方法》執行。蔬菜、水果抽樣依據NY/T789-2004規定進行,畜禽產品按NY/T1897-2010規定進行,水產品按GB/T30891-2014規定進行,詳細操作方法參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要求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任務。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抽查工作,嚴格遵循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和“雙隨機”原則的要求和規定,隨機選定抽查區域、確定承擔抽樣任務的具有執法資格的監管或執法人員。抽樣工作由當地監管或執法人員負責,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養殖場戶、屠宰場等“三前”環節抽取樣品。承擔抽檢任務的檢測機構要按照相關檢測技術要求開展抽檢工作,現場指導抽樣,按照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進行檢測,對檢測結果負責;我廳將對監督抽查任務承擔單位組織開展事中監管和監測質量評估,未按要求開展監督抽查的檢測機構,三年內我廳不再委托其承擔監督抽查任務。
(二)突出重點,強化檢打聯動。要以聚焦問題、治理問題為導向,突出豇豆和水產養殖重點品種,進一步完善和動態管理生產主體名錄,強化日常巡查和檢打聯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不合格樣品檢測報告后,要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查處,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我廳將每月移交案件線索,分批公開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信息,并對后續執法查處工作進行跟蹤核查,切實發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執法的威懾力。
(三)加強溝通,確保工作實效。承擔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要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省廳要求,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加強與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溝通,配合開展現場抽樣,嚴格檢測程序,強化質量控制,規范開展檢測,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有效。檢測結果要落實“隨檢隨報隨轉”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上報不合格樣品檢測結果,每一輪覆蓋完成后報送監督抽查工作小結,11月10日前報送監督抽查匯總報告。各市州要堅持“隨查隨報”原則,按時報送執法查處情況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見附件2),確保監督抽查取得實效。
監督抽查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聯系人:楊韶紅,電話:13687380849。
附件:1.202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2.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
3.2024年度監督抽查安排表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4年5月16日
相關附件
附件1-3.doc
日期:2024-05-17
根據2024年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和重點農產品藥物殘留攻堅治理要求,我廳組織開展湖南省2024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經政府采購,委托湖南鼎譽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廣綠檢測有限公司、湖南云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分別承擔蔬菜、水果、畜禽產品、水產品四類監督抽查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時間數量
5月至10月,在14個市州抽樣監測5000批次,其中蔬菜1600批次、水果600批次、畜禽產品1400批次、水產品1400批次。監督抽查對14個市州覆蓋兩次,每月監測4—5個市州,分組開展抽樣。每個市州每次抽樣地點不少于3個縣市區,抽樣批次按照規模、產業、基地等情況決定,同一生產主體同一品種抽取樣品不超過2批次,同一主體抽取不同樣品數量不超過4批次。
二、監測種類
蔬菜:以豇豆、韭菜、芹菜、辣椒、番茄、菜豆、茄子、葉用萵苣、普通白菜、菜薹、芫荽、西葫蘆、黃瓜、絲瓜、瓠瓜、南瓜、苦瓜、蕹菜、莧菜、芥菜、蔥等為主,其中豇豆不少于300批次。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水果:以葡萄、柑橘、李子、桃子、西瓜、獼猴桃等為主,每個市州抽取數量60批次左右。
畜禽產品:以禽蛋、禽肉、豬肉、牛肉、羊肉為主,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水產品:以大口黑鱸、烏鱧、鳊魚、鯽魚、牛蛙、甲魚、泥鰍、黃鱔8大類重點水產品為重點,其中重點水產品不少于600批次。每個市州抽取數量100批次左右。
三、檢測項目、抽樣方法、檢測標準和判定依據
檢測項目以禁限用農獸藥和常規易超標的農獸藥為主,具體詳見附件1。抽樣、檢測、判定、復檢、異議處理等嚴格遵守《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主要程序與方法》執行。蔬菜、水果抽樣依據NY/T789-2004規定進行,畜禽產品按NY/T1897-2010規定進行,水產品按GB/T30891-2014規定進行,詳細操作方法參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要求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任務。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抽查工作,嚴格遵循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和“雙隨機”原則的要求和規定,隨機選定抽查區域、確定承擔抽樣任務的具有執法資格的監管或執法人員。抽樣工作由當地監管或執法人員負責,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養殖場戶、屠宰場等“三前”環節抽取樣品。承擔抽檢任務的檢測機構要按照相關檢測技術要求開展抽檢工作,現場指導抽樣,按照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進行檢測,對檢測結果負責;我廳將對監督抽查任務承擔單位組織開展事中監管和監測質量評估,未按要求開展監督抽查的檢測機構,三年內我廳不再委托其承擔監督抽查任務。
(二)突出重點,強化檢打聯動。要以聚焦問題、治理問題為導向,突出豇豆和水產養殖重點品種,進一步完善和動態管理生產主體名錄,強化日常巡查和檢打聯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不合格樣品檢測報告后,要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查處,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我廳將每月移交案件線索,分批公開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信息,并對后續執法查處工作進行跟蹤核查,切實發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執法的威懾力。
(三)加強溝通,確保工作實效。承擔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要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省廳要求,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加強與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溝通,配合開展現場抽樣,嚴格檢測程序,強化質量控制,規范開展檢測,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有效。檢測結果要落實“隨檢隨報隨轉”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上報不合格樣品檢測結果,每一輪覆蓋完成后報送監督抽查工作小結,11月10日前報送監督抽查匯總報告。各市州要堅持“隨查隨報”原則,按時報送執法查處情況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見附件2),確保監督抽查取得實效。
監督抽查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聯系人:楊韶紅,電話:13687380849。
附件:1.202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2.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
3.2024年度監督抽查安排表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4年5月16日
相關附件
附件1-3.doc
日期: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