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套做好《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66號)實施工作。海關總署起草了《海關總署關于〈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社會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一、在本頁面底部“我要建議”文本框內填寫相關意見建議,然后提交。
二、電子郵件:vet@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郵政編碼:100730,信封表面請注明“關于《海關總署關于〈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建議”。
有關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
附件: 1.海關總署關于實施《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相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doc
2.《海關總署關于〈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起草說明.doc
海關總署
2024年7月25日
日期:2024-08-07
一、在本頁面底部“我要建議”文本框內填寫相關意見建議,然后提交。
二、電子郵件:vet@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郵政編碼:100730,信封表面請注明“關于《海關總署關于〈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建議”。
有關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
附件: 1.海關總署關于實施《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相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doc
2.《海關總署關于〈供港澳食用陸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起草說明.doc
海關總署
2024年7月25日
日期: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