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餅干、冷凍飲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38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378批次、不合格6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寧波市鎮海區駱駝楊濤小吃店購進的紅薯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余姚市馬渚鎮菜市場楊興梅攤位銷售的白豆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杭州蕭山宏彥蔬菜店銷售的紅薯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縉云縣偉東茶葉商行銷售的紅茶,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茶葉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二)杭州蕭山大董水產商行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蕭山新塘街道喬恩田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41120.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41120.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日期:2024-11-25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寧波市鎮海區駱駝楊濤小吃店購進的紅薯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余姚市馬渚鎮菜市場楊興梅攤位銷售的白豆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杭州蕭山宏彥蔬菜店銷售的紅薯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縉云縣偉東茶葉商行銷售的紅茶,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茶葉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二)杭州蕭山大董水產商行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蕭山新塘街道喬恩田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41120.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41120.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日期: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