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26類食品104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22批次,不合格樣品27批次。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北碚區億園生活超市銷售的芋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北碚區品品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慶康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山藥(W),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大足區好果樂食品銷售店銷售的泰國桂圓,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重慶佳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月餅(草莓味),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大足區恒恒食品超市銷售的面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璧興路32號中1-4、中1-5、中1-6、中1-7沈方勇銷售的芋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望州路順江花園清江苑H幢1-11吳定鵬使用的消毒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九龍坡區匯達超市銷售的薄皮椒(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江北區品福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本地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江北區張國錦牛肉拉面店使用的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重慶哼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黑枸杞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十三)江津區四面山鎮湖潭餐飲客棧銷售的大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九龍坡區德鑫老火鍋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重慶市九龍坡區九龍街道紅獅大道6號巴國城茶葉市場1層188號趙倩加工自制的醬肉包子,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開州區福瑪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川吉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控糖西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南岸區融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散裝山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彭水縣戴記食品廠生產的蘇麻搟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重慶僅依維食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鹵制豆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沙坪壩區舒春燕副食店銷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重慶領創匯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創嘉堇酒店銷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重慶金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牛肉月餅(低糖),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重慶朝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后切片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四)武隆區晶鑫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五)渝北區紫福愛佳生活超市銷售的臺農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六)渝中區李根鮮果經營部銷售的冰糖橙,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七)云陽縣甄好生活超市銷售的五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2024年第37號).xlsx
附件2.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2024年第37號).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doc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日期:2024-12-25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北碚區億園生活超市銷售的芋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北碚區品品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慶康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山藥(W),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大足區好果樂食品銷售店銷售的泰國桂圓,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重慶佳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月餅(草莓味),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大足區恒恒食品超市銷售的面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璧興路32號中1-4、中1-5、中1-6、中1-7沈方勇銷售的芋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望州路順江花園清江苑H幢1-11吳定鵬使用的消毒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九龍坡區匯達超市銷售的薄皮椒(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江北區品福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本地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江北區張國錦牛肉拉面店使用的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重慶哼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黑枸杞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十三)江津區四面山鎮湖潭餐飲客棧銷售的大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九龍坡區德鑫老火鍋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重慶市九龍坡區九龍街道紅獅大道6號巴國城茶葉市場1層188號趙倩加工自制的醬肉包子,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開州區福瑪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川吉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控糖西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南岸區融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散裝山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彭水縣戴記食品廠生產的蘇麻搟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重慶僅依維食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鹵制豆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沙坪壩區舒春燕副食店銷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重慶領創匯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創嘉堇酒店銷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重慶金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牛肉月餅(低糖),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重慶朝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后切片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四)武隆區晶鑫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五)渝北區紫福愛佳生活超市銷售的臺農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六)渝中區李根鮮果經營部銷售的冰糖橙,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七)云陽縣甄好生活超市銷售的五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2024年第37號).xlsx
附件2.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2024年第37號).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doc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日期: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