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市局各分局: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署,加強對特殊食品經營活動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力推進特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落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要求,制定了《2025年汕頭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雙隨機抽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聯系人:特殊食品科 許同志,聯系電話:88173263)
2025年汕頭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
雙隨機抽查計劃
根據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監管工作安排,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全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組織開展監督抽查,采取飛行檢查方式,強化對重點經營單位的風險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抽查形式
以飛行檢查方式對全市范圍內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抽查對象涵蓋商超、藥店、會議營銷(體驗)店、專賣店以及母嬰(嬰童)用品店等各類特殊食品經營單位。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有關表格的通知》(市監食生發〔2022〕18號,以下稱總局18號文)中的表1-2《食品銷售監督檢查要點表》執行,重點檢查經營單位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營項目是否與批準的一致、是否設立特殊食品銷售專區(專柜)、銷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經過注冊備案、是否存在與普通食品或藥品混放、是否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銷售來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規定、經營場所是否存在有非法產品、虛假夸大宣傳廣告或宣傳資料等,必要時對經營者銷售的產品開展監督抽檢。
三、檢查時間及人員組成
檢查時間為4月至11月。檢查組一般由2至3名特殊食品監管人員組成,從市、區特殊食品監管人員庫中隨機抽調,被檢查單位所在區(縣)局、分局應選派1至2名特殊食品監督管理人員作為檢查人員,共同完成檢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要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要求,制定轄區內特殊食品經營環節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檢查經營單位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特殊食品、銷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經過注冊或備案、網頁刊載的特殊食品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以及其他禁止含有的內容、保健食品銷售頁面顯著位置是否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此外,要加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銷售特殊食品的食品經營者的巡查力度,督促其落實《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
(二)檢查結果處置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到位,涉嫌違法的,依法查處。
日期:2025-04-08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署,加強對特殊食品經營活動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力推進特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落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要求,制定了《2025年汕頭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雙隨機抽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聯系人:特殊食品科 許同志,聯系電話:88173263)
2025年汕頭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
雙隨機抽查計劃
根據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監管工作安排,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全市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組織開展監督抽查,采取飛行檢查方式,強化對重點經營單位的風險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抽查形式
以飛行檢查方式對全市范圍內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抽查對象涵蓋商超、藥店、會議營銷(體驗)店、專賣店以及母嬰(嬰童)用品店等各類特殊食品經營單位。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有關表格的通知》(市監食生發〔2022〕18號,以下稱總局18號文)中的表1-2《食品銷售監督檢查要點表》執行,重點檢查經營單位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營項目是否與批準的一致、是否設立特殊食品銷售專區(專柜)、銷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經過注冊備案、是否存在與普通食品或藥品混放、是否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銷售來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規定、經營場所是否存在有非法產品、虛假夸大宣傳廣告或宣傳資料等,必要時對經營者銷售的產品開展監督抽檢。
三、檢查時間及人員組成
檢查時間為4月至11月。檢查組一般由2至3名特殊食品監管人員組成,從市、區特殊食品監管人員庫中隨機抽調,被檢查單位所在區(縣)局、分局應選派1至2名特殊食品監督管理人員作為檢查人員,共同完成檢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要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要求,制定轄區內特殊食品經營環節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檢查經營單位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特殊食品、銷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經過注冊或備案、網頁刊載的特殊食品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以及其他禁止含有的內容、保健食品銷售頁面顯著位置是否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此外,要加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銷售特殊食品的食品經營者的巡查力度,督促其落實《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
(二)檢查結果處置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到位,涉嫌違法的,依法查處。
日期: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