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發布2025-220號公告,擬修訂糧食管理法實施細則。意見征集反饋期2025年6月11日。主要內容:
1.將大米標簽中蛋白質含量標識要求變更為強制性的規定:蛋白質含量標示僅限粳米,不包括黑米和調味米;
2.在大米的蛋白質含量標簽中添加了未經檢測的項目,如果未進行蛋白質含量檢測,則標記為“未檢測”,標有“加工用”的大米不得標明其成分;
3.按照原規定在包裝上加貼的標簽,在新法規實施后給予金業6個月過渡期。
日期:2025-05-13
1.將大米標簽中蛋白質含量標識要求變更為強制性的規定:蛋白質含量標示僅限粳米,不包括黑米和調味米;
2.在大米的蛋白質含量標簽中添加了未經檢測的項目,如果未進行蛋白質含量檢測,則標記為“未檢測”,標有“加工用”的大米不得標明其成分;
3.按照原規定在包裝上加貼的標簽,在新法規實施后給予金業6個月過渡期。
日期: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