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點事項清單〉的通知》,在試點基礎上推進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高效辦理,進一步提升企業遷移便利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等部門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從企業和群眾視角出發,通過“流程再造、系統優化、業務協同、完善規則”,解決企業遷移過程中“多頭申請、多次跑動”問題,切實提升企業遷移登記的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進一步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動企業遷移登記實現“一次辦、便捷辦、高效辦”。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抓緊上線運行省內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企業遷移登記“一地、一窗、一網、一次辦結”。2025年7月底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接完成市場監管總局開發建設的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逐步推動跨省遷移企業登記信息共享、網上辦理,提升企業跨省遷移便利度。對于屬于前置審批事項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強化信息共享和數據賦能,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基于本省工作實際,依托“一網通辦”等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打通相關部門的業務審批系統,相關數據實時共享至稅務、住房公積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建設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以下簡稱遷移服務專區),實現遷入、遷出、變更登記信息同步采集,推動打造“一網申請、一次提交、聯動辦理、進度查詢、結果反饋”等平臺功能。要通過遷移服務專區全面公開各部門辦理遷移登記的具體流程、條件時限、材料規范、辦事地點等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二)簡化企業遷移登記辦理環節。將企業往返兩地多次辦理遷入申請、遷出調檔、變更登記整合為企業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一次申請,即可辦理遷移登記。企業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遷入和變更登記申請,由遷入地登記機關向遷出地登記機關在線傳遞《準予遷入調檔函》(以下簡稱《準遷函》),無需企業持《準遷函》赴遷出地登記機關調取登記檔案,《準遷函》也不再向企業出具。遷出地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準遷函》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所有登記檔案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遷入地登記機關可以通過網絡調閱電子登記檔案的,可以先行辦理變更登記,再移交紙質登記檔案。遷入地、遷出地登記機關不得限制、妨礙企業跨區域遷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遷移的情形除外。有條件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更為便利的簡化流程。
(三)推動對接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已建設完成,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對接使用,按照總局數據規范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優化跨省遷移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實現《準遷函》和檔案移交情況的在線傳遞和企業登記信息共享。在系統對接完成前,《準遷函》可由遷入地登記機關通過郵寄方式傳遞,無需企業持《準遷函》赴遷出地登記機關調取登記檔案。企業年報及“多報合一”相關數據應同步進行遷移,并結合地方實際,不斷擴大“多報合一”的覆蓋范圍,實現多項年報的一次性便捷遷移。
(四)優化稅務跨區域遷移服務。遷移服務專區提供稅務遷移預檢功能,企業在申請遷移前可自主查詢是否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市場監管部門完成遷移登記后,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稅務部門。對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即時予以遷出并在遷入地為企業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通過遷移服務專區反饋未辦結事項的具體內容和辦理方式。
(五)便利住房公積金事項辦理服務。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在市內(設區的市,下同)遷移的,推送至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在省內跨市遷移的,分別推送至遷入地、遷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遷入地住房公積金部門直接為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遷出地住房公積金部門對企業是否按期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進行核實,對按期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給予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將單位賬戶下的全部職工做封存手續。對存在未辦結住房公積金事宜的企業,將意見反饋至遷移服務專區,提示企業及時辦結住房公積金事宜。在省際間跨省遷移的,按原流程辦理。
(六)優化就業社保信息變更服務。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于已在遷出地繳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遷出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同步辦理就業登記及企業社會保險變更登記。遷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遷移服務專區推送信息辦理企業社會保險登記,并提醒企業為員工及時辦理就業登記和職工參保登記。
(七)實現流程材料優化簡化。各部門按照“能簡盡簡”“應減盡減”原則,再造自身業務流程和環節,可以通過共享方式獲取的材料和信息,企業無需重復提交。對以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提出遷移申請的,免于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遷移登記完成后,取消向后續部門申請提交的申請表、營業執照等材料。實行“一次認證、全網通行”機制,減少重復身份認證。
三、組織保障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工作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事項梳理、流程優化、系統對接、指南編制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系統聯動、同向發力,共同推動本部門工作任務的落地落實。加快本省登記業務系統和檔案管理系統改造,做好本地紙質檔案的掃描、歸檔等工作,推動實現電子檔案線上共享和移交功能。加強對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業務指導和跟蹤評估,建立健全動態調整和問題處理機制,堅決杜絕擅設門檻和條件,限制、妨礙或者拖延企業遷移。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強窗口人員業務培訓,優化規范窗口服務,提升服務效能。
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稅務總局
2025年4月30日
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稅務總局關于推動高效辦成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指導意見.pdf
日期:2025-05-26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點事項清單〉的通知》,在試點基礎上推進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高效辦理,進一步提升企業遷移便利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等部門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從企業和群眾視角出發,通過“流程再造、系統優化、業務協同、完善規則”,解決企業遷移過程中“多頭申請、多次跑動”問題,切實提升企業遷移登記的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進一步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動企業遷移登記實現“一次辦、便捷辦、高效辦”。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抓緊上線運行省內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企業遷移登記“一地、一窗、一網、一次辦結”。2025年7月底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接完成市場監管總局開發建設的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逐步推動跨省遷移企業登記信息共享、網上辦理,提升企業跨省遷移便利度。對于屬于前置審批事項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強化信息共享和數據賦能,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基于本省工作實際,依托“一網通辦”等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打通相關部門的業務審批系統,相關數據實時共享至稅務、住房公積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建設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服務專區(以下簡稱遷移服務專區),實現遷入、遷出、變更登記信息同步采集,推動打造“一網申請、一次提交、聯動辦理、進度查詢、結果反饋”等平臺功能。要通過遷移服務專區全面公開各部門辦理遷移登記的具體流程、條件時限、材料規范、辦事地點等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二)簡化企業遷移登記辦理環節。將企業往返兩地多次辦理遷入申請、遷出調檔、變更登記整合為企業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一次申請,即可辦理遷移登記。企業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遷入和變更登記申請,由遷入地登記機關向遷出地登記機關在線傳遞《準予遷入調檔函》(以下簡稱《準遷函》),無需企業持《準遷函》赴遷出地登記機關調取登記檔案,《準遷函》也不再向企業出具。遷出地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準遷函》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所有登記檔案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遷入地登記機關可以通過網絡調閱電子登記檔案的,可以先行辦理變更登記,再移交紙質登記檔案。遷入地、遷出地登記機關不得限制、妨礙企業跨區域遷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遷移的情形除外。有條件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更為便利的簡化流程。
(三)推動對接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跨省遷移登記數據傳輸系統已建設完成,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對接使用,按照總局數據規范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優化跨省遷移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實現《準遷函》和檔案移交情況的在線傳遞和企業登記信息共享。在系統對接完成前,《準遷函》可由遷入地登記機關通過郵寄方式傳遞,無需企業持《準遷函》赴遷出地登記機關調取登記檔案。企業年報及“多報合一”相關數據應同步進行遷移,并結合地方實際,不斷擴大“多報合一”的覆蓋范圍,實現多項年報的一次性便捷遷移。
(四)優化稅務跨區域遷移服務。遷移服務專區提供稅務遷移預檢功能,企業在申請遷移前可自主查詢是否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市場監管部門完成遷移登記后,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稅務部門。對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即時予以遷出并在遷入地為企業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通過遷移服務專區反饋未辦結事項的具體內容和辦理方式。
(五)便利住房公積金事項辦理服務。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在市內(設區的市,下同)遷移的,推送至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在省內跨市遷移的,分別推送至遷入地、遷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遷入地住房公積金部門直接為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遷出地住房公積金部門對企業是否按期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進行核實,對按期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給予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將單位賬戶下的全部職工做封存手續。對存在未辦結住房公積金事宜的企業,將意見反饋至遷移服務專區,提示企業及時辦結住房公積金事宜。在省際間跨省遷移的,按原流程辦理。
(六)優化就業社保信息變更服務。遷移服務專區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變更信息推送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于已在遷出地繳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遷出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同步辦理就業登記及企業社會保險變更登記。遷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遷移服務專區推送信息辦理企業社會保險登記,并提醒企業為員工及時辦理就業登記和職工參保登記。
(七)實現流程材料優化簡化。各部門按照“能簡盡簡”“應減盡減”原則,再造自身業務流程和環節,可以通過共享方式獲取的材料和信息,企業無需重復提交。對以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提出遷移申請的,免于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遷移登記完成后,取消向后續部門申請提交的申請表、營業執照等材料。實行“一次認證、全網通行”機制,減少重復身份認證。
三、組織保障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工作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事項梳理、流程優化、系統對接、指南編制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系統聯動、同向發力,共同推動本部門工作任務的落地落實。加快本省登記業務系統和檔案管理系統改造,做好本地紙質檔案的掃描、歸檔等工作,推動實現電子檔案線上共享和移交功能。加強對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業務指導和跟蹤評估,建立健全動態調整和問題處理機制,堅決杜絕擅設門檻和條件,限制、妨礙或者拖延企業遷移。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強窗口人員業務培訓,優化規范窗口服務,提升服務效能。
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稅務總局
2025年4月30日
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稅務總局關于推動高效辦成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的指導意見.pdf
日期: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