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局:結合節前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迅速組織在全市生產、流通、消費三環節對散裝白酒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全市30家白酒生產企業開展摸查,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白酒生產的全過程監管;以散裝白酒生產企業為重點,重點檢查其生產許可情況、準許生產白酒的品種范圍以及是否生產銷售散裝白酒,使用食用酒精勾兌等情況,嚴厲打擊添加甜蜜素、安賽蜜等人工甜味劑的違法違規行為。先后出動執法檢查人員97余人次,對24家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開展了突擊檢查,督促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督促經營單位在散裝白酒的容器或包裝上,標明相關信息,儲存散裝白酒的容器和儲存條件要符合相關規定,防止污染。檢查中,對散裝白酒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檢,截至目前已抽樣10組;對4家安全意識低、衛生條件差、生產經營不規范的經營單位下達了責令整改。以“年夜飯”專項檢查為契機,深入餐飲服務單位開展宣傳,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做好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記錄,杜絕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上餐桌;同時以農村、城鄉結合部、大型聚餐服務單位、單位食堂和其他易于發生問題等重點區域,對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把好散裝白酒消費關。
滁州市局:采取五項措施強化加強對白酒生產企業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監管,著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一是開展白酒企業集體約談。2月3日,滁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集中約談了全市28家白酒生產企業,通報全市白酒生產企業存在問題,并針對塑化劑污染問題提出了嚴格防控要求。二是認真組織排查登記。立即對本轄區白酒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開展普查登記,建立健全白酒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監管檔案,切實納入監管視野,增強監管針對性,消除監管“死角”。三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抽檢監測,堅決取締白酒作坊和不符合規定的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四是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白酒生產企業簽訂承諾書,承諾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其生產加工和銷售的白酒質量安全負責,對消費者負責,對社會負責。要求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在散裝白酒的容器或包裝上,標明相關信息,做好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記錄,儲存散裝白酒的容器及儲存條件等要符合相關規定,防止污染,確保白酒質量安全。五是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聯合公安等有關部門,堅決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的黑窩點、黑作坊和銷售不符合規定的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慶市局:組織開展針對白酒生產及散裝白酒生產經營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對全市白酒生產企業的原輔材料采購存儲、生產環境條件、生產工藝控制、出廠檢驗、產品標簽標識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核實企業生產經營白酒品種與其生產許可證書載定范圍是否一致;同時,對于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重點檢查其進貨查驗、產品標識、及散裝白酒的儲存容器、儲存條件等情況,督促做好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記錄,嚴肅查禁經銷無證白酒產品行為。檢查中,安慶市局還將根據專項檢查情況,組織對白酒生產及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測甲醇、氰化物、塑化劑、標簽標識等指標項目。同時,嚴格按照白酒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對白酒加工小作坊進行清理排查,勸導其退出市場經營,對于不聽勸阻的,將依法懲處,直至取締。
蚌埠市局:對全市所有白酒生產企業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包括審查企業資質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獲證的產品明細組織生產;是否按照規定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管理制度,產品是否批批檢驗合格后出廠;是否嚴格按照標簽標識的相關標準對產品如實標注;是否存在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
舒城縣局:結合春節期間白酒市場整治活動,對全縣白酒生產加工企業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執法人員對白酒生產加工企業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進貨查驗、產品標識、儲存保管等自律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對白酒產品進行了抽檢,從甲醇、酒精度、固形物、氰化物、總酸等方面檢驗白酒是否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嚴防不合格白酒進入市場銷售,確保白酒質量安全。
日期: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