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消息,臺灣地區工研醋代工廠“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過期產品混入新品銷售,食藥署統計,至13日下午2時為止,共2萬7834公斤的相關產品下架,違規產品13日午夜12時以前應全數下架完畢,否則依食安法開罰3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大醇食品有限公司”涉違規產品,包括有效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的“烏醋”類產品,及有效日期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的“豆瓣味噌”。食品業者或消費者有這些商品,應立刻停止使用,并配合下架回收作業,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9月14日起至各通路商加強查核,若相關產品仍在銷售,就依法開罰。
日期:201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