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為加強消毒產品監督管理,規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許可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我部組織制定了《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進一步細化,制訂本地的相關許可程序和規定。
附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日期: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