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責任公示制度,在全市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保健食品企業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信息公示上墻,向社會公示食品企業主體責任信息、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責任信息和許可責任信息。通過“曬”責任,增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生產經營者的自律意識,為社會監督提供平臺,積極推動“四有兩責”工作落實,有力地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
食品安全信息責任公示內容包括:許可責任信息、監管責任信息、企業主體責任信息。公示范圍為:生產環節所有持有生產許可證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流通環節所有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食品)批發市場、食雜店、農貿市場(菜市場);餐飲服務環節所有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企業;保健食品環節所有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同時,根據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實際情況,統一設計制作了公式欄。
目前,天津市首批責任信息公示食品、保健品生產企業1383家;流通環節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共計532家;較大食雜店1000家;大、中型餐飲企業10000家;保健食品專賣店和藥店1000家。
日期: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