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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公示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的通知

   2009-12-25 國家衛生部916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部負責組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為廣泛聽取意見,現將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部負責組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為廣泛聽取意見,現將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專業工作組組成人員名單另行公示)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對委員人選的意見和建議可通過傳真(010-68792408)或郵件(food@moh.gov.cn)向我部反映,反映者應署實名并留聯系電話。

    附件:1.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doc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委員資格要求.doc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日期: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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