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部負責組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為廣泛聽取意見,現將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專業工作組組成人員名單另行公示)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對委員人選的意見和建議可通過傳真(010-68792408)或郵件(food@moh.gov.cn)向我部反映,反映者應署實名并留聯系電話。
附件:1.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doc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委員資格要求.doc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日期: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