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5年10月組織開展對廣西部分地區食品銷售環節水產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檢。
本次抽檢覆蓋柳州、桂林、梧州、百色、貴港、玉林、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10個設區市及所轄的部分縣(市、區),抽檢涉及超市、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共抽檢樣品230批次,合格192批次,合格率83.5%,不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檢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孔雀石綠。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水產品,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開展核查處置,依法查處。
【 附件點擊下載】:1.2015年廣西食品銷售環節水產品專項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信息
2.抽檢信息小貼士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
日期:2015-12-23
本次抽檢覆蓋柳州、桂林、梧州、百色、貴港、玉林、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10個設區市及所轄的部分縣(市、區),抽檢涉及超市、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共抽檢樣品230批次,合格192批次,合格率83.5%,不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檢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孔雀石綠。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水產品,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開展核查處置,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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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
日期: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