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飲料、冷凍飲品4類食品共68批次樣品。合格樣品6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比1.47%。其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蜂產品5批次、飲料45批次、冷凍飲品17批次全部合格。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包頭市周老三蒙特香炒貨廠生產的蒙特香(瓜子)過氧化值不合格。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開展核查工作,并責令生產經營企業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認真進行調查檢查,核查處置,相關情況另行公布。
三、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合格的企業有30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221-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2.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蜂產品.xls
3.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飲料.xls
4.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冷凍飲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日期:2016-02-15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包頭市周老三蒙特香炒貨廠生產的蒙特香(瓜子)過氧化值不合格。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開展核查工作,并責令生產經營企業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認真進行調查檢查,核查處置,相關情況另行公布。
三、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合格的企業有30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221-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2.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蜂產品.xls
3.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飲料.xls
4. 食品抽檢合格-20160221-冷凍飲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日期:201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