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檢食函〔2007〕313號
關于日本追加對水產品農藥殘留檢測的警示通報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日獲悉,日本已于4月發布實施2007年進口食品監控計劃,在檢查項目中追加對水產品農藥殘留的檢測,新增的三種農藥,分別為禾草丹、溴氰菊酯和呋喃硫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現發布關于出口水產品(HS編碼為0301911000-0307999090;1604111000-1605909090)的警示通報,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局自即日起加強對日本出口水產品中上述三種農藥的檢測,防止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產品出口。
二、請各局對出口水產品備案養殖場的藥物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重點檢查2006年以來是否存在違規使用禾草丹、溴氰菊酯和呋喃硫威等藥物情況,一經發現違規使用的,立即取消其出口備案資格,并暫停其相關產品出口,查清可能受污染產品去向,對已經出口的受污染產品實施召回,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總局。
三、各局應將上述信息及時通報當地農業部門,進一步加強合作與溝通,努力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確保出口水產品的安全衛生。
總局正向日方索要有關檢測方法和限量標準,并將及時通知各局。
本警示通報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日期:200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