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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實施意見》意見的通知

   2016-05-31 浙江省食藥監局250
核心提示:為加強我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進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食品安全工作審議意見、省食安委2016年第一
    為加強我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進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食品安全工作審議意見、省食安委2016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精神,我們在開展前期相關課題研究的基礎上,代擬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實施意見》,現予以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2016年6月6日前反饋省食安辦。
 
    聯系電話:0571-88903656,郵箱:zjsfood@163.com。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實施意見(代擬稿,征求意見稿)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實施意見


    (代擬稿,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是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構建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織密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引導公眾有序參與、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公眾獲得感、滿意度的重要途徑。根據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精神和《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現就加強我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及工作目標
 
    堅持運用市場機制功能和社會共治手段并重,按照“強化信息公開、強化主體責任、強化基層協管、強化社會參與、強化有序監督、強化輿論引導、強化部門協作、強化宣傳教育”的總體要求,加快食品安全監管方式轉變,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建設性作用,不斷夯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共擔、安全共享基礎,努力形成以法治為基石、以企業為主體、以政府為主導、以社會各界為補充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機制。爭取經過三至五年時間的努力,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理念深入人心,各項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社會各方良性互動、理性制衡、有序參與、有力監督的共治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推進監管信息公開。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臺,至2018年實現省、市、縣三級聯通。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規范公布食品安全標準、行政許可、監督抽檢、行政處罰、事故處置、重大典型刑事案件、黑名單、企業信用等信息,設立網上咨詢平臺,方便公眾查詢獲取。要健全新聞發布制度,運用公眾微信號等傳播媒介,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要不斷強化依法監管,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提高政府監管的嚴格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切實增強監管執法部門公信力,使監管公信力成為社會共治的推動力。(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二)加快完善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制定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的指導意見,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監督企業嚴格執行法律和標準,規范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深入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強化企業道德文化建設,推行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自查報告和信用分級監管制度。有關部門要依法將食品安全相關行政處罰信息記錄納入國家和地方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擴大信用信息和信息產品應用,讓不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生產經營者受到監管和市場的雙重懲戒,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誠信經營的市場氛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三)全面提升基層協管效能。完善基層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扎實推進鄉鎮(街道)食安辦規范化建設,至2018年規范化率達到80%以上。建立鄉鎮(街道)食安辦與基層監管站所的密切協作機制,構建縱向貫通、橫向聯通的基層行政綜合執法治理體系。完善網格化管理模式,深化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建設,根據各地實際,推動食品安全協管員與相關輔助人員整合為專職網格員,落實食品安全協管職責,壯大食品安全協管隊伍。加強食品安全協管員業務培訓,每年集中培訓不少于2次。實施“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模式,依托縣鄉兩級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受理、交辦、督辦、反饋網格員或群眾報送的信息,確保食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省食安辦、省綜治辦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四)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等作用。建立省食品安全學會,凝聚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各行業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功能,完善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建立行業內部獎懲機制,推行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引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依規、誠信自律。引導行業協會開展行業內部互動,組織食品安全技術服務、培訓認證、國際交流、宣傳教育等相關基礎性工作,推動食品行業健康發展。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家智庫、信用評定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等各類組織在政策制訂、突發事件應對、信用建設、宣傳教育、風險交流等方面發揮作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五)發揮保險、金融助推功能。深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試點,引導支持保險機構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構建日常監督、宣傳教育、培訓指導等方面服務機制,化解食品安全事故風險,提升食品生產經營者安全防范意識和質量管理能力。各級財政要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鼓勵支持在中小學校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等領域擴大參保覆蓋面,力爭到2018年,向學校配送(或定點采購)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學校食堂以及校內食品商店(超市)等涉及學校食品安全的單位參保率基本實現全覆蓋。認真總結麗水市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經驗,今年起在全省逐步推開,將食品安全相關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指導督促各金融機構查詢使用,并采取降低授信額度、提高貸款利率等懲戒措施,對有不良信息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信貸行為實行限制。(省食安辦牽頭,省金融辦、浙江保監局、人行杭州支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六)深化拓展各界參與監督的渠道和途徑。各級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人大、政協開展的食品安全執法檢查、“民生論壇”等工作,認真聽取代表委員意見建議,不斷改進監管工作。要建立監管決策咨詢、論證聽證等制度,加強與行政相對人和公民互動交流,增強決策科學性。組建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志愿者、義工等公益性服務隊伍,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推廣應用浙江政務服務網、平安浙江、食安通APP等手機終端,廣泛發動群眾發現報送食品安全信息監督問題解決。續深化“你舉報我查處”、“你點題我檢測”、“我宣傳你傳遞”、“我執法你參與”等活動,創新載體,增強實效,提高公眾滿意度。各級要暢通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渠道,統一舉報電話,開通網上舉報平臺,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完善有獎舉報制度,積極探索微信舉報、話費獎勵、以卡代獎等簡易方式,實現兌獎程序公開、便捷。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監督。(省食安辦、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七)支持引導新聞媒體開展監督。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新聞媒體建立曝光臺專欄,加大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企業的曝光力度,支持媒體開展客觀、理性、具有建設性的輿論監督。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傳,定期舉辦新聞媒體食品安全專題培訓班,提高相關人員專業素養。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發揮網評員作用,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把事件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嚴肅新聞監督紀律,建立健全新聞媒體依法監督、專業監督、理性監督的工作機制。(省食安辦、省委宣傳部牽頭,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八)健全職能部門協作機制。在堅持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籌領導作用的基礎上,深化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之間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努力實現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在職能上良性互補、政策上緊密銜接、管理上互相支撐。積極推動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監管部門、工業經濟部門、社會管理部門等進一步完善實施有利于鞏固食品安全基礎的法律制度、刑事政策、產業政策和市場規范、誠信培育等措施,增強食品安全工作整體合力。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以及省政府質量獎、省級商標品牌示范縣(市、區)、示范鄉鎮(街道)和示范企業等領域的綜合考評運用。(省食安辦、省委宣傳部、省工商局牽頭,省級相部門配合)
 
    (九)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多管齊下,大力宣傳監管工作措施和成效,突出正面典型宣傳,全面反映食品安全真實狀況,提振公眾消費信心。要按照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的原則,緊扣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運用微信、微博、微電影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科普常識,使公眾獲取食品安全知識更便捷、更有針對性。抓好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大講堂等重大宣傳載體,建立省、市、縣、鄉四級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在農村、城鎮社區及人口密集地區設立食品安全宣傳櫥窗或宣傳欄,組織專家及出版機構編寫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系列科普讀物,并在各類重點人群定點投放,滿足各個層面公眾對食品安全知識的需求。要將食品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課程內容,開展飲食教育,提升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省食安辦、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省級相關部門配合)
 
    (十)開展治理體系創新試點。圍繞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結合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縣創建工作,在推進政府、部門、企業各方責任落實、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社會各界齊抓共管等方面,探索符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求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相關體制機制建設、能力建設、隊伍建設的標準和手段。確定杭州、余杭等市、縣(市、區)開展相關創新試點工作,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具體安排由省食安委另行發文部署。(省食安辦牽頭,相關市縣及省級相關部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的領導,省里成立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辦公室(以下簡稱共治辦),省食安辦牽頭負責日常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健全組織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各方責任,細化分解任務,狠抓工作落實。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將各項任務抓實抓細抓到位。各市實施方案于2016年  月  日前報送至省食安辦。
 
    (二)大膽探索實踐。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指導基層大膽探索實踐,拓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路徑、方法、模式,提高公眾參與度與滿意度。既要立足當前,也要著眼長遠,加強地方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制訂,努力形成有浙江特色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省共治辦要加強宣傳、總結和推廣工作,培育優秀典型,打造精品亮點。
 
    (三)強化督查考評。省政府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相關工作納入對各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點內容,年底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省食安辦要加強對本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年圍繞若干重點內容,持之以恒抓落實,確保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抓到底、見成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  月  日



日期:2016-05-31
 
地區: 浙江
標簽: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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